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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人民警察好榜样候选人:青海 李继斌

2019年04月04日12:2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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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斌,1978年7月生,199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青海省建新监狱九监区监区长。曾获青海省文明委评选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青海省监狱系统 “优秀监狱人民警察”,2017年5月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8年3月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认定李继斌同志为省部级劳动模范。自2006年从部队转业至建新监狱参加工作起,该同志扎根基层一线、立足本职,奉献监狱事业,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本色,谱写平凡而又耀眼的人生。

当好家长 以关爱为切入点

李继斌同志所在的监区,是全省唯一关押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监区。未成年服刑人员自立能力差,李继斌同志将民警的第一项职责定位为“家长”,他带领民警从生活技能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抓起,培养他们的生活自立能力。他总是说:要管理好服刑人员,就要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服刑人员都是孩子,离开了家庭却不能缺少关爱,这些孩子不懂得照顾自己,民警就应当去照顾他们。生活上的关心让许多未成年服刑人员入狱后能够较快的适应监管环境,消除了恐惧心理,拉近了民警与服刑人员之间的心理距离,为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未成年服刑人员吴某,入狱前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自立能力差,入监后不能适应监区改造环境,生活懒散、邋遢。李继斌了解到该犯情况后,不仅多次与该犯谈话,还悉心关怀他的生活,耐心教授生活技能,不仅让吴某学会自理自立,更是成为了改造标兵,获得减刑。其父母看到吴某翻天覆地的变化时感动不已,向监区敬送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做好教师 以提升素质为抓手

当好家长的同时,李继斌同志将民警的第二项职责定位于“教师”,他与监区民警共同承担起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教育任务,从他们的文化教育抓起,积极协调监狱教育部门,面向未成年服刑人员开设扫盲、小学班、国学教育、职业技能教育、艺术教育等课程,在普及文化教育的同时为未成年服刑人员步入社会后的再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尤其在艺术教育方面,李继斌同志经过多方思考和调研,他决定让全体未成年服刑人员共同参与到乐器、舞蹈、歌曲的学习中来,认真观察每一名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学习进度,并亲自为他们制定学习目标,选拔艺术天赋较高的服刑人员进行深造、考级和演出,让服刑人员学有所得。服刑人员韩某,刑满释放后由于在服刑期间学习扎实,掌握技能充实,荣获全国新生服刑人员“十大回归典型”称号,在创业中得到政府大力扶持,如今事业有成。每当韩某谈起李继斌同志时,总是充满敬仰,称他是生命中的“导师”和“贵人”。

扎实管理 以积极改造为落脚点

李继斌同志将民警的第三项职责定位于“管理”,他带领监区民警大力推进规范化管理,要求民警严格执法,下大力气抓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他要求服刑人员熟背《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深刻理解《规范》内涵,并以《规范》来指导和约束日常改造言行,使未成年服刑人员明确自己的身份,端正服刑态度,遵纪守法意识得到有效加强,形成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

在李继斌同志的带领下,他所在的监区连续多年荣获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青海省司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集体、2014年被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评为“青海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6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监区办公室偌大的一面墙上挂满了奖牌,这是监区全体民警共同努力奋斗的收获,更是李继斌同志甘于奉献、忠贞不渝付出的体现。

李继斌同志作为一名平凡的监狱人民警察,用自己不平凡的工作态度和执着追求,树立了榜样。他常说:“我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监狱民警,但既然组织信任我,让我肩负重任,就要拿出百分之百的信念和勇气,去抓好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岗位不分大小,真正的榜样,无论在任何地方,都会散发出耀眼的光芒,给所有人带来温暖和光明。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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