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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安徽 刘维

2019年04月04日14:3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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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处长,中共党员,2008年开始从事立法工作。曾获评 “安徽省政府法制和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十一五期间合肥市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合肥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承办优秀个人”。他始终兢兢业业、孜孜不倦,在平凡的基层立法岗位上践行着立法为民宗旨,兑现了不忘初心的庄严承诺,先后带领处室人员完成了32部地方性法规和58部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可谓是“铁肩担道义、丹心护立法”。

善着力,敢创新,筑牢立法工作的生命线

“人民需要什么样的法?法如何保障群众的利益?”刘维同志始终带着这样的问题去思考。从立项之初,他就善于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入手,找准立法的着力点,真正做到“人民有呼、立法有应”。

在合肥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市民对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的重构和优化问题尤为关注,为了从制度层面巩固改革成果,打造更加公开透明阳光的交易环境,刘维同志参与完成了首部地方性法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近些年,合肥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问题较为突出,刘维同志主动深入街头巷尾收集民意,对症施策,推动出台《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针对愈发严重的“空巢老人”问题,他带着处室同志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社会调研,调研中他深刻感受到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和处室同志加班加点,确保省会城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顺利出台,为打通服务老年人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新发展理念后,他十分敏感地迅速反应,结合实际推动出台了省会城市首部有关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集民智,广纳言,争做民主立法的实践者

“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立法工作需广纳民意、博采众言。刘维同志对立法工作性质熟知了解,所以执着、坚持“开门立法”。

工作中,他从善如流,注重实地调研,汇聚各方智慧。在制定《合肥市推进依法行政办法》过程中,前往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在制定《合肥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暂行规定》过程中,他深入车站、机场等地开展调研,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在街头体验打车难问题,听取出租汽车司机和“黑头车”司机关于治理“黑头车”的对策和建议。为修改《合肥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他和同事们先后深入全市60多个村居社区,听取被征地农民诉求及意见。在修改《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过程中,深入社区、高校、企业、建筑工地收集民意共近1000条,为立法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一线素材。

顾大局,严守责,做好经济发展的助力人

刘维心中始终怀有一份责任和自省,坚决不做立法后的“甩手掌柜”,对立法工作坚持 “定期体检”,力求“善始善终”。在围绕“放管服”改革、生态环保新要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问题开展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中,他和同事们深入各领域实地了解现状,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修改完善,有效解决了制度层面供给不足问题。在每年开展的重点项目立法后评估工作中,他坚持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撰写出高质量的评估报告,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20余部规章立改废,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他,挚爱政府立法工作,默默无闻奉献着一位基层法律人的青春与人生,用实际行动护卫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未来,已经徐徐展开了全新画卷,这位基层法律人,也将继续在助推良法善治的征程中追梦前行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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