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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广西 赵业峰

2019年04月04日15:08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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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助推贺州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有效化解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升温和快速膨胀,近年来,贺州市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监管漏洞违规操作,不同程度地存在“捂盘惜售”“无证销售”“逾期交房”等现象,留下诸多历史问题,引发了许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群体性纠纷,房地产领域矛盾多发,逐渐成为滞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沉疴顽疾”。

赵业锋同志作为贺州市法制办法规科科长,立足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职能,坚持“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以人为本、敢于担当”的原则,以“共性问题统筹解决、特殊问题一事一议”的方式,采取“调查摸底、对症施策、跟踪服务”三步走思路,对贺州市房地产方面存在的十几个遗留问题进行逐一研究,并一一提出解决方案。他先后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处置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协调会议20余次,为处遗工作提出了大量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既避免了死搬法条,又防止了再次违规。在“贺州大酒店”烂尾楼工程相关问题处理中,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题研讨,形成了解决对策,助推有关当事人在理顺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实现了“烂尾工程复活记”。同时,针对贺州房地产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他在办领导的安排下,撰写了《贺州市房地产遗留问题的对策及制度完善调研报告》。该报告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亲笔批示,对完善贺州房地产行业监管制度、促进房地产健康可持续性发展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故事二:全程参与《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立法

新修订的《立法法》施行后,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贺州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根据贺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属于贺州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由贺州市法制办负责起草。

在立法人员不足和立法经验缺乏的情形下,赵业锋同志主动作为,担当了《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的执笔人任务,仅用两个月时间,在开展黄姚古镇保护立法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论证、修改、报请审议等立法工作。历时一年多时间,该条例于2017年7月2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加强黄姚古镇内的建设监管,规范商业活动、环境卫生管理,有效规制因旅游开发、居民建房等破坏黄姚古镇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的行为,对古镇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意义重大。

故事三:积极开展课题调研

在贺州市法制办工作期间,赵业锋同志以实践为基础,针对地方立法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法律事务办理中发现的征地拆迁难、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现象,有的放矢开展理论课题研究。他先后撰写完成了《推进法治贺州建设思考》《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立法研究》《贺州市建立地方立法协商机制探究》《贺州市征地拆迁相关问题及对策研究》《贺州市房地产遗留问题解决对策及制度完善》《贺州市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浅论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的解决途径》等调研文章10余篇、各类宣传信息计有30余篇。其中:《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立法研究》《贺州市建立地方立法协商机制探究》获《广西政府法制》和《贺州社会科学》杂志刊载;《贺州市房地产遗留问题解决对策及制度完善》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亲笔批示,自治区法制办亦在《全区法制工作要情》选登了该调研报告主要内容,印发各设区市法制办借鉴;此外,《贺州市法制办公室坚持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有效化解》宣传信息获人民网广西频道刊发,对政府法制机构起到了正面广泛的宣传作用。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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