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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湖南 杨志华

2019年04月08日15:1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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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华,男,35岁,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学硕士,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现任湖南省司法厅社会立法处副处长,自2007年来从事立法工作12年。先后承办或参与了40多件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项目,其中包括《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等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连年受到嘉奖,多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涟源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各一次,2018年因禁毒立法工作成绩突出被湖南省禁毒委员会评为全省三年禁毒大行动先进个人。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承办或参与了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立法项目

杨志华始终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立法工作的基本遵循,承办、参与了一大批对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立法项目,其中不少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参与起草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被誉为中国法治建设“湖南样本”立法中的两部重要规章,获得了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承办的《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区域规划立法;承办的《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对于预防和处置本省医疗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评为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承办的《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出生缺陷防治方面的地方立法,被评为2015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为当时国家卫计委大力推广;参与的《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2016年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信访进步奖”。此外,承办的《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林业品质量安全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湖南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勇于担当,敢挑重担,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杨志华先后承办或参与了40多件立法项目,其中不少是时间任务紧、立法难度大的“硬骨头”。此外,还参与了湖南省2007年来历次立法清理工作,共对100多件地方立法提出了清理意见;参与《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裁量权办法》等一批重要规章释义文本的编辑工作;承担《关于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政府立法工作规范》《政府立法工作手册》等一批重要立法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国家发改委“国家区域规划立法研究”、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知识产权法制保障体系研究”等课题研究任务,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江西社会科学》发表了论文《环境公益诉讼两造结构模式研究》。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牢牢抓住立法质量这一生命线不放松,杨志华坚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自己工作是否合格的“试金石”。每个项目均坚持通过网上公布草案和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基层组织、公民的意见,累计召开听证会17次、座谈会300余场;每个项目都深入到2个以上市州、4个以上县市区、10个以上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科学合理地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最大限度缩小“自由裁量空间”,降低守法成本和执法成本。敢于坚持原则,不怕与起草部门硬碰硬,做到“不合理增加群众义务的条文不写、不能规定的管理职权不定、不需要设定的执法措施不设”,坚决纠正部门送审稿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扩大部门职权或者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增加经费等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责编:张琳(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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