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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江苏 顾建

2019年04月08日15:2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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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建,无锡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处长。在立法岗位十三年来,牢牢秉持“立法为民”理念,重视在民生领域加强立法制度供给,甘当“良法善治”的铺路石。共参与起草《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10余件法规规章,参与审核《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等近60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将“立法为民”理念落实到立法各个环节,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实现良法善治。2011年被无锡市政府评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4月被原无锡市法制办评为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在年度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

无锡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处长顾建在立法岗位十三年来,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秉持“立法为民”理念,重视在民生领域加强立法制度供给,甘当“良法善治”的铺路石。2011年被无锡市政府评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4月被原无锡市法制办评为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在年度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

立法工作如何反映群众诉求,首先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就要凸显民意。顾建在立法项目征集的渠道和方式上如何体现民生导向、回应社会呼声,立百姓急需之法作了大量的思考和探索。他在传统征集项目渠道的基础上,通过今日头条、无锡发布、无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通过邀请人大人代联工委、政协提案委、政法委、信访局、媒体代表等座谈,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访等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近几年,通过此途径进行立法的《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等受到各界好评。

顾建认为,公众参与立法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途径之一。只有把立法工作植根于人民,才能凝聚各方面有益共识,才能立出有效管用的法。如何在立法中更好地反映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顾建一直不断尝试和实践。他将村镇社区、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25家单位作为征求意见联系单位;通过微博征求网民对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设计意见,通过无锡发布听取公众对增设电梯的意见等;政府立法过程全部征求人大、政协意见。增加听取公众意见环节,他从征集立法项目开始,将听取公众意见贯穿于立法计划确定、起草、审核、清理、立法后评估等立法全过程。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中的作用,他在前期试点实践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建立政府立法民主协商工作机制的意见》,从立法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构建了政府立法民主协商制度,使立法协商活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通过多年的实践,顾建摸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破解部门利益,探索第三方起草;确保质量,提前介入指导;汇聚民智,广泛征求意见;结合项目内容,合理选择论证形式等,确保立法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在《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中,着力破解“职工不敢谈”“代表不会谈”“企业不愿谈”的难题,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过程中实际上的平等,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中,突出解决残疾儿童、青少年就学困难,残疾人就业困难,着力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无障碍环境。在《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中,着力解决群众意见的统一、申请简便等问题。体现了立法工作始终高度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呼声,为保障维护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撑。

多年来的政府立法工作实践中,顾建重视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上加强立法制度供给。共参与起草《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10余件法规规章,共参与审核《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无锡市市区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办法》等近60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覆盖了民生方方面面,在地方制度建设中谋划民生幸福,渗透民生情怀,建立起了民生保障法制体系,为保障民生、维护民生、改善民生彰显强大的法治力量。

(责编:张琳(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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