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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山东 蔡余

2019年04月08日16:0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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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来,他用勤奋和敬业诠释着一位“立法人”的担当和信仰。《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关于我市社区助理反映情况的调研报告》、《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立法调研报告无不蕴含着他的汗水和智慧,被家人戏称:“脑子永远在开会的人”。他就是蔡余,青岛市司法局法规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从“理工男”到“立法人”

1991年,已是铁道部四方机车厂助理工程师的蔡余,以优秀的成绩考录到青岛市政府法制局。一个理工男转身为法治工作者,源于在法学老师的谆谆教导下播种的法制工作梦想。时光如梭,老师的期望、组织的信任、个人的追求,成就了他在立法为民事业中建功立业的夙愿,成为全省从事立法工作时间最长、出台项目最多、覆盖管理领域最广的行家里手之一。他主持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达100余部,完成了上百件上级法律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参与撰写了地方立法研究文章和调研报告50余篇,参与了若干地方政府改革事项的法治保障任务。他将立法质量视若生命,“为求一字稳,耐得半宵寒”,练就了随时随地思考问题的习惯,被家人戏称为“脑子永远在开会的人”。

一枝一叶总关情

蔡余始终以为民服务之心面对群众,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全心全力,不负众望。

1994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在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过程中,蔡余承担了客运经营权制度改革方案和办法的起草工作。他利用下班时间和休息日调研访谈,自费搭乘出租车了解经营者的现状和诉求,完成了起草任务。市委市政府改革政策和制度出台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2005年,蔡余利用《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修订的契机,实地调研,走访专家,提出了拆迁补偿应体现房屋本身价值、基本面积保障、改革开放红利分享三部分构成的制度创新建议并为上级采纳,圆满完成了立法任务。新条例实施后,因拆迁安置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幅降低,旧城改造进程明显提升,市民也分享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2010年,组织上安排他组织处理社区助理反映的待遇长期不落实问题,在热情接待社区助理集体来访后,通过实地深入调查,细致研究十余年来政策的变动执行情况,找出了问题的症结和解决途径,撰写了《关于我市社区助理反映情况的调研报告》呈报市政府并被采纳,有力推动群众困难问题的解决。2013年,蔡余提出了“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工作设想,拟定改革方案,组织梳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将社会类投资项目时限从170多天减缩至67天,青岛的审批制度改革做法走在了前列。

立法为民勇创新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立法必须跟上时代节拍。面对新问题新问题,他勇于突破和创新。2016年,在《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蔡余根据科学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制机制要求,在规章草案中大胆提出了教育惩戒等突破性制度设计。办法公布后,全国范围内引起较大的反响。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纷纷刊文点赞,推广青岛的立法经验,教育部有关部门在召开的全国学校管理法律问题研讨会上肯定了青岛的立法创新。近年来,在环保督察、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行动、上合青岛峰会法治保障等重大事项法治保障过程中,不时出现他和同事忠诚而忙碌的身影,创新完成了相关规范和保障政策文件的起草审查任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的战鼓已经擂响,在立法为民的征程上,蔡余将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在建章立制过程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再立新功。

(责编:张琳(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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