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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山东 崔艳

2019年04月08日16:08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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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拥有文学硕士学位和律师资格,在部队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2005年转业至地方,被山东省法制办录用,从此开始了十余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她坚持“以民为本”工作宗旨,总结出了“讲民主、重民生、察民情、顺民意、契民俗、解民忧”的“六民”立法工作法,在立法一线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敬业忘我,为山东省政府立法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她是崔艳,现任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二级调研员。

深入一线做调研

崔艳常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掌握真实情况我就心里不踏实”,因此每个立法项目都坚持到工作一线去调研,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最真实的理性认识。在办理《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过程中,为调查清楚“农民供水协会”的情况,她冒着严寒到肥城市王瓜店镇黄叶村建在山上的水井房,详细查看该村供水协会成员的花名册、协会章程、收费记录等,并向当地农民详细了解该协会的选举、决策、公开、运行状况及与村委会的关系等情况,彻底摸清了这一新型合作供水方式的方方面面,为此后的精准立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3年,《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需要进行修改。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崔艳没有简单地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法条,而是充分注意到网络购物、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等新生事物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积极把握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诉求,努力确保条例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条例探索性地确立的一系列创新制度,对采用网络、广播、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行为和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的义务,规定了经营者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等,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公开听证促立法

多年来,崔艳全身心投入到立法事业中,很快从行业新兵成长为专家里手,发挥了重要的骨干作用,先后负责起草了3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崔艳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核心,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创新,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方式,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方面做了许多有益尝试。在起草《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过程中,考虑到这件法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条例设定的制度是否合法、合理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她坚持问题导向,向信访、复议和法院等单位调研房屋征收中出现矛盾争议的原因;为充分听取民意、解决民忧,她组织召开了山东省法制系统近十年来首次立法听证会,邀请法学专家、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律师、拆迁上访户等10名陈述人参加立法听证会,并通过微博全程向社会即时发布听证笔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后,公开立法听证会成为山东立法工作常态,有力推动了立法工作的科学发展。

无悔奉献挑重担

2017年,由于工作调整,处里工作人员少,立法任务重,崔艳积极担当,勇挑重担,一年完成了5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工作,并先后2次组织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确保立法任务按期完成。常年的伏案工作和超负荷的辛苦操劳使崔艳身体出现了问题,她的眼睛畏光怕风,经常疼痛难忍,但她从不叫苦叫累,更没有因为伤病而耽误工作。有一次,她心脏不舒服,相关部门要对新制定的法规进行宣传,她就悄悄地戴着心脏动态监控仪去解读法规。

回首过去的立法工作,崔艳说:“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立法工作者,能够通过立法为人民群众奉献自己的光和热,我感到无比的幸福!”

(责编:张琳(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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