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天津 赵春雪

赵春雪是天津市司法局立法三处处长,她所带领的处室承担着天津市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和法律审核工作。她身体力行,带领着全处同志以实际行动和一项项立法成果,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的理念,立善法良法,立人民有用之法,共完成《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十余件地方性法规、《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等5件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工作,完成了几十余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和上百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立有用之法。基层业主委员会组织涣散、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职难、业主决策达成一致难、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如何才能解决这些物业管理难题,为群众创造更加舒心的生活环境,打通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修改《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依法解决物业难题的有效途径。在单位领导的带领下,赵春雪和处内同志先后深入到社区、商品房小区、旧楼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和居民代表进行深入座谈,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现状以及成熟工作经验,并在《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增加了加强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领导的相关条款,为进一步凝聚基层力量,构建美丽和谐的社区物业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绿色发展之法。开发建设速度快、城市盲目扩张、土地利用粗放是很多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实行严格规划管控,建设绿色森林屏障,是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落实市委重大决策,赵春雪带领处内同志,与市人大专业委、市规划局相关同志组成联合起草组,加班加点,倒排工期,在仅仅2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天津市关于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的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报请政府常务会审议等立法工作,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三级规划管控以及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要求等工作成果固定下来,为优化天津市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双城集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保障民生之法。针对天津市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广泛采用玻璃幕墙,而在个别城市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者脱落造成的伤人事件,引发群众和社会关注等问题,赵春雪带领处室人员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深入调研,借鉴其他城市立法和管理工作经验,并通过互联网、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建议,制定出台了《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了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责任主体和维护责任,确定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玻璃幕墙发生爆裂、脱落等紧急情形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维护了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地名标志特别是门楼牌号的设置、更换、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部门职责界限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也成为制约天津市门楼牌号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在组织修改《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过程中,对于部门之间的分歧意见,赵春雪加大协调力度,立足大局,坚持原则,依法厘清部门职责最终明确了我市地名和门楼牌号的各自管理部门,并对门楼牌号的编排、申请、设置、管理维护等作了细化规定,压实责任,明确措施,实现全市门楼牌号管理有法可依、职责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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