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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广西 廖付生

2019年04月08日15:38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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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付生现任桂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副科长、法律援助律师,长期从事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职责使命,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服务宗旨,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敢于创新,为桂林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服务做出了应有的奉献。先后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桂林市法律援助优秀标兵、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桂林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

一、积极探索公开透明的法律援助规范服务模式

为使困难群众能享受看得清、读得懂、充分实在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创新服务规范化措施。廖付生负责组织制定或完善桂林市法律援助咨询接待、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批和指派、案件档案管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办案规范化管理量化标准和案件分类管理和补贴办法等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推行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受理、审批、指派、质量标准、投诉处理、经费管理等“六统一”的公开承诺服务制度,推进了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进程。“桂林临街一楼法律援助服务”作为经验模式在全区推广。

二、积极拓展援助服务,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

廖付生在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事项的同时,积极争取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通过签订《项目执行责任书》方式,组织开展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专项扩大援助范围的服务活动。在本级政府没有增加财政经费投入的情况下,每年度均有约350人享受扩大援助事项范围的专项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桂林签订《项目执行责任书》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工作经验,在安徽召开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经验交流会会上作书面介绍。

三、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廖付生注重法律援助行政管理和办案实践的结合,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通过办案实践来促进法律援助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近三年来,共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共61件,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91余万元。其中,黄某与某法院长达12年之久的执行补偿纠纷案,通过廖付生出具三份法律意见书方式,促进双方达成非诉和解,黄某自愿终结申诉和上访。

永安乡贫困户韦某某因打工摔伤导致肢体二级残疾,全家四口人仅靠父亲种植玉米的微薄收入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勉强维持基本生活。其儿子因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户口登记,属于无户口人员,不能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需要提供亲子司法鉴定证明,才可以办理其儿子的户口登记。但是,韦某某无力承担近四千元的司法鉴定费和交通费,希望能获法律援助,帮助解决儿子的户口登记和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问题。通过了解贫困户韦某某的具体要求和基本信息,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1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深入贫困户家中,现场受理援助申请、现场核实申请事项、现场办理给予司法鉴定援助。廖付生在将第181司法鉴定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送到韦某某的当天,协同韦某某家属到永福县永安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民政办办理完毕户口登记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事务,协助解决韦某某的现实生活困难。

四、撰写典型案例,注重宣传和引导

廖付生注重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的结合,擅长总结行政管理和办案实践工作经验,以推进桂林法律服务由数量向质量发展的进程。每两年组织人员编选《桂林法律援助典型案例集》,作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资料以及宣传资料,既有利于引导援助人员提高办案服务质量,又利于扩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提升了桂林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先后三次组织法律专家教授、社会律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探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和措施,并作为地级市参加2014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评估活动。

他撰写管理工作体会和典型案例,探讨提升办案服务质量、扩大援助范围等方法措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其中,他撰写的《浅析法律援助中的农民工主体资格认定及难点》论文,在2012—2013年度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三等奖;撰写的《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服务举措 积极开展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和《三份法律援助咨询意见成功化解十二年纠纷》以及经典案例《十载上访路茫茫 法援牵手 残疾老人安享遗属津贴》等经验介绍文章,在《中国法律援助》或《司法所》杂志刊登。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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