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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为民好榜样候选人:河南 刘志丹

2019年04月08日15:47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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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丹,男,汉族,出生于1975年1月25日, 1998年大学毕业后便来到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5年6月获郑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2月通过三级律师职称评定,获中级职称。参加工作十余年来,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积极上进、扎实工作,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高、效果好,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审批、指导社会律师办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了一大批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郑州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工作在一线,扎实服务于每一位需要的群众

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他始终把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面对大量繁杂的法律咨询问题,能够耐心仔细地给予解答,力争使当事人满意而归。在初审法律援助申请时,能让当事人一趟办完手续的,绝不让跑第二趟,力争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当得知艾滋病人石某某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后,亲自接待石某某的父亲,向他详细讲解法律援助,并通过市律师协会联系既懂医学又懂法律业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援助,使当事人不再信访而转向依法维权渠道。他在接待中总是利用一切机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让更多老百姓了解法律援助,遇到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维权。利用郑州市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一平台深入监区给服刑人员讲法制课,现场答疑解惑,为服刑人员好好改造,重新回到社会发挥作用。利用征兵体检时间,组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律师到医院进行军人军属专项法律援助宣传。利用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在校大学生讲课,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假期广泛深入的宣传法律援助各项制度。

二、引领、指导社会律师、县市区机构共同落实法律援助工作

在市本级法律援助业务管理方面,负责全市23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的案件审核与指派工作,并进行办案指导。审核、指派工作琐碎繁杂,还要随时对法律援助律师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休息时间经常被占用,加班加点也是常事,但是,都能够做到当天审核、指派完毕,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利。

在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业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方面,抓重点、抓落实、见实效。2018年,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为推动落实该项工作,除积极研究相关文件规定外,还积极推动县市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进监区和设立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不辞辛劳,带领检查小组,对看守所工作站进监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督促落实,并对值班律师开展认罪认罚试点业务进行指导和规范。积极指导县市区法援机构与检察院进行业务对接。

三、扎实办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见实效

作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很出彩,连续三年均有案件入选年度“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办理的陈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从2004年到2016年的十多年时间,通过二十余次援助,共为受援人陈某某争取到赔偿金两百余万元,并通过执行程序将全部赔偿款执行到位,使残疾病人陈某某的生命生活有了保障。用陈某某生前自己的话说就是:“我这一辈子有两个东西离不了,一个是医院,一个是法律援助,是医院和法律援助延续了我的生命,我算真正享受到了法律援助的恩惠”。这一案件被省法律援助中心评为第三届十大精品案件。办理的司某某溺水死亡索赔案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深受好评。2013年,办理的任某某劳动争议案被省军区政治部和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第一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

他还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郑州市政法委评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参与《法律援助法(草案)》的论证工作。2016年1月,被评为“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

刘志丹同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理论水平;仔细办案,认真履行作为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积极奉献,以自己的成绩来为党和政府的法律援助事业增光添彩。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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