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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吉林 陈红

2019年04月08日16:11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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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女,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作为吉林市首批法律援助律师,陈红同志已在法律援助战线上默默奉献了20个春秋。她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倾心尽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共办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接待群众咨询万余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忠实履责,誓做困难群体的忠诚卫士

“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仅是一名援助律师的工作,更是一种社会责任。”这是陈红同志始终坚守的信条。2015年,杨某等9名外地农民工受雇在祝某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被祝某长期拖欠工资。由于年关临近,祝某又居无定所,杨某等人无奈之中向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陈红同志亲自承办此案,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放弃公告送达申请,翻遍吉林市大大小小工地,经过十余天的寻找,最终在吉林一中附近的建筑工地找到了被告祝某。当法院把钱交到这9名农民工手上的时候,他们脸上的激动与喜悦,让陈红同志备感欣慰。陈红还帮助七旬老人孙某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房屋产权证问题,让老人从绝望中走了出来,老有所依;帮助残疾人徐某依法维权打赢因医院误诊造成其眼部伤残索赔案件……陈红同志以她过硬的专业能力,热忱的助人情怀,忠诚地守护在困难群体的身边。陈红办理的案件中,有8人经辩护无罪释放,近百人被减轻刑罚或判处缓刑,其所代理的民事援助案件胜诉率达70%以上,实现零投诉。

陈红同志热心公益事业,为维护妇女权益付出了大量心血。作为吉林市法学会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市妇联“巾帼法治讲师团”成员,陈红通过举办“反家庭暴力法”系列讲座、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为离退休和下岗妇女送法上门等活动,大力宣传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她还代理了大量女性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她们讨回了公道,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了她们的心田。

二、坚持创新,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新路径

陈红同志坚持把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使命,把创新作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动力,围绕大局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创新。近年来,她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大力开展了脱贫攻坚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研发“法律援助便民智能卡”,有效破解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难的问题;立足便民利民,建立网络维权中心,有效破解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申请难问题;筛选15家优秀律师事务所、195名社会律师组建法律援助资源库,有效破解了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问题;创新培训机制,有效破解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能力薄弱问题;在本市没有列入试点地区的情况下,主动与法院共同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破解刑事案件辩护率低的问题探索了经验。目前,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吉林市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品牌。

三、胸怀大局,主动在息访维稳上担当作为

多年来,陈红同志以帮助信访群众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面对许多人不愿触及的信访问题,她迎难而上,先后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委托的信访案件120余件,接待信访咨询千余人次,协助相关部门成功处理逸海花园小区200余户因供热问题多年上访案件、198名松花湖坝上船员追索船舶租赁费纠纷及执行案、56名烟达木村村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等35起涉及民生的群体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困难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陈红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无私地献给了法律援助事业,她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她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江城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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