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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宁夏 李红萍

2019年04月08日16:2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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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萍,女,汉族,1973年9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宁夏青铜峡市司法局科员,2008年至今任青铜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多年来,她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模范践行扶贫济困宗旨,热心困难群众维权事业,用富有感染力的法援宣传、卓有成效的维权工作,为广大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2003年被青铜峡市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2016年被授予吴忠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2016年被推荐为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党代表;2017年被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授予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吴忠市“巾帼建功标兵”,先后10余次被评为青铜峡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一、送法上门,做弱势群众维权的引路人

俗话说:“打铁必须自身硬”。在工作实践中,她深切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更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她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广大农村群众法律知识欠缺,她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和经手的维权典型案例编写成通俗易懂的讲稿,深入农村、社区、单位和企业,为群众讲座《宪法》、《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百余场次,并编辑信息在《中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日报》等刊物发表300余篇,近年来,她编印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6000余张,各类宣传彩页、法治宣传品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800余人次,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维权意识。 

二、据理力争,做弱势群众维权的发言人

为方便老百姓前来办理法援,她认真构想,率先建成全区法援便民窗口,搭建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布局合理、设施到位、功能齐全、环境优雅的窗口大厅。中心窗口每天面对的是广大困难和弱势老百姓,可这普通的岗位却又直接影响着司法局对外形象。她模范遵守并要求中心接待人员不论心情怎样,都要规范服务,把微笑送给每一位来办理案件的受援人,做到法律援助服务“四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解忧,遇到行动不便的群众和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咨询、受理、指派、归档“一站式”服务,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为广大困难和弱势老百姓代言。

三、法律援助,做弱势群体的贴心人

市委政府连续九年将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民生工程。为高质量完成任务,她深入9个镇街、社团组织、部队进行调研,设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了98个法律援助受理点,聘请了111名联络员,实现了四级维权法律援助网络覆盖,直接接待和受理案件。通过“12348”咨询热线、微博微信、咨询网站等多种渠道,组织100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群众提供无偿法援服务。开通了妇、老、残、军人军属、移民等多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受理,推行“咨询零距离、服务零等待、质量零投诉”的“三零”服务,做广大弱势群众的贴心人。

峡口镇郝渠村村民马凤兰含着热泪来找她,道出了沉郁在自己内心的辛酸,老实本分的丈夫因打工回家路遇车祸致残,家中供养两个学生,巨额的医药费花光家中所有的积蓄,一筹莫展。她闻讯后,一边安抚她回家照顾好正在养病的丈夫,一边派专业律师为马凤兰的丈夫办理法律援助手续,通过及时的援助,马清柱夫妇领到了7万多元赔偿款。他们将一面大红烫金锦旗送到我手中,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来宁打工四川籍农民工张玉珍在她帮助下,要回了工资;身体残疾遭丈夫抛弃的丁小霞在她的帮助下打赢了官司讨回了公道......像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五年来,她经手审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87件,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 2800多万元。中心自2010年起连续四届被确定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并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扶残济困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依法维权是我的光荣使命。”这是她的座右铭,更是一份重托。平凡的岗位有辛酸,有疲惫,更有执着。可是她却无怨无悔,把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和自己的一片真情送到群众手中,凭着对工作的执着、热爱和对广大群众的深情厚谊,为群众提供一次又一次的法律援助,书写一篇又一篇公平正义的篇章,为贫弱者撑起了一片蔚蓝的天空,让法治的阳光播洒在更多人的身上。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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