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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候选人:重庆 谭鸿飞

2019年04月08日15:1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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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鸿飞,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民革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社会律师库成员,重庆市万州区第五届政协委员。律师执业期间曾挂职于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大学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现为重庆新盟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谭鸿飞作为“法帮义工”,在自已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生活状况并不富裕的情况下,长年坚持做公益法律服务,向社会和群众传播正义温暖,特别是自2010年成为执业律师后,作为合伙人的谭鸿飞提出“在开拓市场做好业务的同时,要做好公益服务”的服务理念,针对万州大城市、大农村的实际情况, 发起“律师赶场、送法千乡”活动,决定利用赶场天送法下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这一活动被取名为“律师赶场工程”。

从此,谭鸿飞就有了一个爱好,每月都要抽一个星期天, 邀请志同道合的法律界朋友、同所律师一起送法下乡,自备招牌和便携式台桌、凳子,驱车几十公里,赶到大山深处,到偏远乡镇为贫困村民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为社会各界贫弱者撑起一片“法律蓝天”。8年来,律师赶场工程先后送法下乡80余场次,围绕万州各乡镇走了两遍;谭鸿飞律师接受了各类咨询413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单独完成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37件。

2013年7月,谭鸿飞在李河镇赶场时得知,村民沈某某发现他人正在实施盗窃行为,上前制止并将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扭送途中,因嫌疑人反抗,双方发生抓扯,嫌疑人突发高血压死亡。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沈某某刑事拘留,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提出89万余元的死亡赔偿。沈某某的家属来到赶场律师的咨询现场求助,在认真听取当事人诉说后,谭鸿飞当即决定愿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他深入细致地查阅案卷,不厌其烦地到看守所会见沈某某,将自己的意见与承办人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侦查机关经数次研究讨论,最终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使见义勇为的沈某某获得了公正处理。在随后的民事赔偿案中,双方在矛盾冲突剧烈的情况下,通过谭鸿飞深入细致的工作,最后当庭调解兑现。这件案件被重庆市律师协会列为典型案例。

在平时生活中,谭鸿飞充分发挥律师接触群众多,法律知识丰富的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长期在万州区双河口街道、太白街道等帮助矫正工作的开展,为多名刑释解教人员的转变作出了较大贡献;在区司法局的组织指挥下,他参加了“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善后法律服务工作,先后多次参与其中6名死者亲属的内部分配协议、告知书等文书修改审定;主动了解有关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进村(社区)入户,走访遇难者家属,了解诉求、疏导情绪,完成好法律咨询、亲属稳定等工作,并配合做好遇难者安葬事宜,发挥了较好的积极作用。由于他无私助人,乐于奉献,许多当事人指名让他代理法律事务,甚至有的指定要他做调解息诉工作,万州区人民法院也聘请他担任特邀调解员,还有许多群众慕名而来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倾诉苦衷。面对当事人,谭律师总是热情接待,认真讲解,倾自身之力、尽挚爱之心,使群众们怀忧而来,高兴而去,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谭鸿飞长年坚持做“法帮义工”,成绩斐然,也得到了各级认可。2013年获人社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法律领域人才”称号,2014年6月被授予2013年度重庆最佳公益服务律师,2014年12月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第三届重庆市十佳青年律师,2017年12月被司法部评选为新时代最美法律援助人候选人。优秀事迹先后受到《法制日报》《中国律师》《人民网》《重庆日报》《重庆政协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责编: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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