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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拢证据链解八年之困

辽宁诚信公证处热情服务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

2019年04月09日08:22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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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合拢证据链解八年之困

66岁老人的老伴过世,遭受丧亲之痛的老人又陷入老伴名下房产八年无法顺利继承的困境。近日,辽宁诚信公证处家事业务部的公证员凭借不懈努力,终于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无法继承求助公证

2011年1月,张向红的老伴李建国因病去世,李建国名下一套六十多平方米的房子无法实现继承权成了张向红的一块心病。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遗嘱的情况下,李建国留下的这套房子应归李建国的老伴、唯一的儿子和李建国的父母共同继承。这套房子过户到张向红名下,需要在申办继承权公证的过程中依次确认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意见。

孝顺的儿子一口承诺配合签字,接下来属于李建国父母的份额确认却成了老大难。

张向红只知道老伴的父母早已去世,由于年代久远,已提供不出死亡证明或相应材料。几经周折,在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开出了户籍注销证明,能够佐证老伴母亲在1987年已死亡及注销户口,但因老伴父亲去世早,在户籍科和其他部门均查不到相关资料。

焦急的张向红在儿子的陪伴下找了几家单位咨询,接待人员都确定地说无法办理。无奈之下,张向红来到辽宁诚信公证处求助。

实地查询关注细节

“您先不要着急,无论困难多大,在办法没有穷尽之前,只要还有一丝线索,我们就一定争取在公证环节把问题解决。”公证人员详细了解了老人的情况后,安慰起张向红。

由于经年累月、物是人非,张向红和李建国居住的社区人员已无人能证明上一辈老人的情况,双方单位又都已破产清算,信息查找工作一时毫无头绪。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公证人员首先查找到李建国单位的档案保存留守处,并到实地进行档案查询,在繁杂的档案中反复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终于,在单位人事档案中的安置工亡职工子女登记表中查找到李建国父亲的死亡时间。当时单位认定李建国父亲为工亡,故此安排李建国作为工亡子女接班。能够证明李建国父亲生存状态和死亡年份的证明虽然找到,但新的疑问又随之出现。

证据链条终于合拢

根据这份档案记载,当年父亲去世时,李建国是15岁,如果在他年满18周岁前母亲再婚,则对其有抚养关系的继父与生身父亲一样是《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样,信息搜集及落实的焦点又转向母亲在其成人前是否再婚,情况变得愈加复杂,是否具备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的条件也变得更加无法确定。

虽然查证档案信息工作十分琐碎,但公证人员还是再次耐心进行梳理,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鉴于派出所、居委会、人事档案几个方向都走进死胡同,公证人员把目光转向能够证明此情况的老同事、老邻居们身上。

由于相关见证人大多已经过世,查找工作异常艰难。经与当事人共同努力,最终找到了与李建国同辈的当年的两位老邻居。通过两位老人,公证人员了解到,不仅他们与李建国是多年的老邻居,他们的父母也与李建国的父母十分要好,是子一辈父一辈的友谊。

两位老人作为证人都证实李建国的母亲丧偶后一直没有再婚。公证人员通过交叉询问,认为两位证人证言的具体内容能够相互佐证。

通过公证人员的努力,证据链条上缺失的一环终于合拢,张向红在老伴去世八年后,终于能够合法继承和处置作为遗产的房产了。(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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