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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山西 周英娟

2019年04月09日14:1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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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英娟同志是公证行业一名“老兵”。近二十年职业生涯中,她不忘初心,将服务的每一名当事人当成自己的家人,设身处地为他们提供最贴心的法律服务,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成为群众信任的家事法律顾问。

延伸服务的“拓荒者”

正是出于对群众的真情关切,周英娟才能根据需求,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2017年11月,周英娟接待了一位贺大姐。贺大姐称其受邻居张大爷委托前来。张大爷和老伴王大妈没有子女,多年来一直由贺大姐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前阵子王大妈不幸去世,张大爷主动跟贺大姐商量,想在意识不清时由贺大姐全权处理相关事务。贺大姐请公证员帮帮忙,看这个事从法律上怎么处理。周英娟马上向处领导反映情况,并提出按意定监护来办理。公证处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最终采纳了上述建议。考虑到张大爷已年逾90,周英娟专门上门为张大爷办理了山西省首例意定监护公证,解了张大爷的养老之忧。

困难群众的“帮扶者”

群众利益无小事,周英娟在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普通公证员担当与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

2014年10月,周英娟接到执业区某派出所民警来电,称某村村民王先生18年前收养了一名残疾弃婴,但因多方面原因,一直没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眼瞅孩子已成年,户口问题成了他久拖难解的心头愁事,派出所也苦于没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办理,咨询能否通过公证途径解决。考虑到事关解决孩子身份、低保等民生问题,周英娟当即和同事一起前往当事人所在村子,在详尽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核实后出具了公证书,使孩子顺利办理了户籍登记,圆了王先生多年的心愿。因当事人家境贫寒,周英娟不仅积极同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沟通,依程序免除全部公证费用,还在离开时将身上仅剩的300元钱塞给了当事人。

舍“小”为“大”的“奉献者”

人们常说,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这在周英娟的心里,有着比常人更深的体会。2017年,周英娟76岁的母亲因突患疾病住院治疗,准备手术时,她想起要为一位已预约好的90岁高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因事发实然,工作还未来得及交接。面对躺在病床上正需要子女照护的母亲,周英娟一万个不忍。经再三考虑,她眼含热泪向一同陪护的弟弟再三交待守护细节后,随即投入到公证服务中。

公证职能的“捍卫者”

公证事项繁多,其中小额继承、遗嘱等公证,不仅执业风险大,而且很多当事人是行动不便的老人,需上门服务,有的公证员不愿主动承办,但周英娟却无怨无悔地承接下来,在她看来,这是公证员所应当主动肩负的神圣职责。

公证工作是周英娟的“第二生命”,她总是尽最大努力确保公证职能发挥。在公证质量上,周英娟始终坚持“将每一例公证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证”的准则,历年来所办公证事项无一例错证假证,也从未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错引发复查和投诉。

在周英娟的人生词典里,“没问题”三个字出现的频率最高。群众说,我们上班不好请假,能不能下班后再去办公证?她说,没问题,我们等你;群众说,我们年事已高,不方便去公证处,能不能多交点钱,你们上门办理? 她说,没问题,免费上门办理;群众说,我们材料提供得晚了,但我们真的很急,能不能快点出公证书,我们愿意出加急费? 她说,没问题,加急不收费……正是周英娟这种对待当事人如“家人”一样的工作“初心”,推动她认真完成服务群众的每一项公证工作。

周英娟同志从事公证工作以来,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两万余件,服务群众六万余人次,她出色的工作和热情的服务既得到上级的肯定,也获得了群众的认可。对于今后的工作,她将继续努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思想,一如既往为每一位有需求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为公证事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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