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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为民好榜样候选人:云南 明信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

2019年04月01日14:2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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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为民好榜样候选人:云南 明信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

2014年,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成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下文简称“家事中心”),为的就是用法律手段帮助更多人处理好“家务事”。许多当事人的生前身后事、婚姻离合之事就是在这里得到了妥善解决。

传承的背后有财富更有情感

过去,公证遗嘱注重财产传承却往往忽略财产处分背后的情感因素。基于对立遗嘱人的理解、尊重与人文关怀,2015年1月,家事中心在全国首次推出“温情遗嘱”公证服务,在文书之外用录像留下立遗嘱人的音容相貌和最后叮咛,阐明财产分割背后的原因和目的,叙述安排后事之外的期望和嘱托。

家事中心曾办理过这样一起遗嘱公证。一位老父亲致电公证处,希望公证员能上门办理遗嘱。来到老人家中,公证员得知老人已是肺癌晚期。按照老人要求,公证员为其办理了遗嘱并录下一段画面。几个月后,老人匆匆离世。三个子女为了遗产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大儿子认为自己照顾父亲出力最多,应该至少分一半遗产;小女儿觉得父亲怎么都不会忘记她;可小儿子却说,父亲去世前亲口同他讲的,要把房子留给他。三个人怒火相向,往日亲情一点点逝去。然而,当公证员将那段录像播放给他们看时,三人都安静了,仿佛争吵没有存在过。画面中,父亲的声音亲切又熟悉,随着财产分配缘由的娓娓道来,凝固在子女们脸上的愁怨渐渐融化。在了解父亲的真实想法后,三人很快冰释前嫌。

婚姻的前方有好合也有好散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离婚案件即使诉至法院,也未必会有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为缓和进而化解家庭纠纷,家事中心开展了大量的家事调解工作。

家事中心就处理过这样一起让法院都棘手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对离婚早已达成共识,但由于信任问题,两人对孩子日后分红款、抚养费的问题产生巨大分歧,让离婚一事陷入僵局。在法院委托下,家事中心介入案件调解,反复沟通后向双方提出一套解决方案,即通过公证处资金监管服务,将抚养费等直接存入公证处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并由公证处按双方设定的条件和指令进行发放,保证资金使用符合双方的意愿。考虑再三,双方都认为这是最佳方案。最终,两人如愿离婚,还彼此以自由,也让孩子摆脱家庭的争吵。

公证为民有创新更有艰辛

家事中心成立以来,每年都会到社区、养老院等进行公证宣传和法律咨询。这样的活动平均一年不少于50次,很多老年人都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法律顾问。

长期摸索下,家事中心走出一条综合性家事法律服务道路,办理了我国首例遗嘱信托公证,推出婚姻财产分割、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及家庭法律顾问等多元化服务。其开创的“绿色继承”公证服务,与温情遗嘱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

有过这么一个案例。一位中年女子辗转多家公证处后来到家事中心,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询问能否办理父亲房产的继承。她父亲多年前已去世,当时的继承人只有她、她母亲和两个哥哥,但由于没马上办理继承,导致多次转继承的发生,继承人由4人升至13人,继承关系十分异常。家事中心的公证员和调查员先后深入曲靖、晋宁、蒙自走访知情人;前后十余次走访昆明市区的多个公墓拍摄墓碑照片;到各社区、继承人工作单位调取档案,收集证人证言。经过50天的奋战,家事中心获取了所有继承人的信息,并全部完成放弃继承声明的上门办理。最终,张某顺利继承了父亲房产。

在2014年“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荒唐风波之后,家事中心用实际行动履行了“你办继承,我找证据”的公证承诺,以开创精神和坚实工作诠释了“公证为民”的信念。

公证为民,不是停留在嘴边的口号,也不是飘荡在耳边的虚言,而是一种行动、一种力量,是要让法律有温度,让亲情有承载。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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