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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清:6人运用“软暴力”放高利贷及敲诈勒索

2019年04月18日08:35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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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运用“软暴力”放高利贷及敲诈勒索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等6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涉恶案。据了解,本案由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文依法出庭支持公诉,长清区法院院长毕惠岩担任审判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刘某发生争执,约定当面理论。随后,张某纠集被告人贾某、姚某、宋某、江某等人与刘某见面,后发生争执,继而对刘某及他人实施殴打,造成刘某及他人受伤。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自2014年以来,张某从事高利贷业务。2016年11月,张某向金某追索欠款,在金某住宅墙壁上喷涂“还钱”的字样;2016年9月,张某、贾某等人在金某之父葬礼上用大喇叭喊“还钱”,并在现场聚集、放鞭炮、播放音乐、拉横幅,直至丧礼结束。

在从事高利贷业务过程中,张某还纠集多人向郝某追债。2016年3月,张某将郝某在当地一家自行车店的自行车强行拉走。当日中午,张某强行将郝某表弟董某拉走,并逼迫董某给郝某之父打电话,催促其“还款”。张某还强迫董某在其书写的拖运自行车等费用共计2.2万元的见证书上签字。之后,张某向郝某之父索要该笔款项及送还自行车的“押送费”1500元,还向郝某之父勒索财物2.3万余元。

另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某、贾某、苑某、姚某等人交叉结伙,以喷字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济长剑)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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