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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好榜样候选人:重庆 杨佳红

2019年04月19日14:0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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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红同志为法学博士,其从事法学教育科研8年余、司法审判近5年、政府法制工作近4年,法学功底深厚、司法经验丰富、行政执法熟稔,深味权力与权利之纠、经济与社会之结。公平正义理念深入骨髓,对法治追求锲而不舍、初心不改。

(一)创新事前监督

1、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2017年,利用“互联网+”,委托专业公司开发了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系统,解决了培训考试内容的专业性和地域性、考试形式的拘束性、考试结果运用等问题。实现了培训考试的移动化,随时随地可以学习和考试;培训考试针对不用的执法行为和重庆的执法规范而设置,实现了培训考试和实际执法完全对接,学而能用;培训考试的结果通过大数据计算,能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执法人员和执法单位在全区全市和全国的培训考试情况,极大便利了管理和考核。

2、准确编制行政权责清单。我区在全市各区县率先完成了区级部门和镇街行政权责清单的清理编制,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还实现了对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遵循,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3、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持续开展双清理活动,经清理和动态调整,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属于在职在编人员。同时还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清理,所有执法主体公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

(二)强化事中监督

1、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2017年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选聘了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司法行政机关离退休干部组成,明确监督职责、监督领域和监督方式等具体内容,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仅落到实处,更发挥实效。

2、发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017年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规定》,结合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收集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区政府对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按照意见内容和期限依法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提交相关机关依法处理。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查。

4、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对行政执法从立案开始,所有执法文书和执法过程同步进行电子化和纸质化记录。

5、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市率先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执法。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两库一单一计划”(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实现随机抽查的部门、领域、事项3个100%全覆盖,抽查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

6、创新探索行政执法社会评议制度。正探索制定《重庆市渝北区行政执法社会评议规定》,要求尤其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社会评议员要召集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事实、理由、证据、法律适用和裁量标准等进行评议,评议意见供行政执法机关参考。

(三)规范事后监督

加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由之前的每年一次加密为每半年一次,分类调整更适合各行政执法领域的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公示,由之前的执法结果公示扩大到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全公示。强化行政复议、诉讼监督,由之前的被动指导转化为主动监督纠偏、考核惩戒。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每季度分专题汇编当前全国全市全区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执法案例,正面指引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为行政执法提供明确导向。

(四)加强理论研究

专题调研行政执法。2018年完成了《渝北区行政执法规范化研究》课题,对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诸多建议,目前正在实施中。编撰《行政执法实用培训教程》,为执法行为提供理论指引和实务操作指南。

(责编:张琳(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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