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事迹>>类别>>立法为民好榜样

立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黑龙江 王璇

2019年04月19日14:19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王璇,女,34岁,中共党员,现任齐齐哈尔市司法局立法科副主任科员。自2012年从事立法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辛勤耕耘在立法工作上,为推进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政治引领,在解放思想中坚定立场

一是善于将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在拟定年度立法计划中,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我市实际出发,协助党委科学谋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实践探索。围绕市委推进12个重点产业发展,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中心工作,在立法中探索科学可靠的创新实践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善于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提高立法质量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座谈会、协调会等征集立项,发挥立法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加强立法预测和前瞻,真正的通过地方立法中的探索与创新突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生态,加强环境保护。

杜绝表面文章,在实际工作中求真务实

王璇同志始终认为立法是针对“人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安排”,把立法视作“科学的发现过程”。一是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立法法的规定,正确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2016、2017、2018年,她按照国家和我省“放、管、服”改革精神,连续三年对我市100余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中涉及我市进一步简政放权事项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尝试“打包立法”践行科学立法。针对“放、管、服”改革取消下放的行政事项,对涉及多部法规、规章中的同类内容的修改,进行了集中修订。三是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原则,准确把握立法权限。遵循发展规律,不搞攀比,不照抄照搬;不与上位法相抵触;把握立法权限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范畴。坚持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对遇到确实可能超越地方立法权限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四是注重立法理论研究,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七年来,在严格遵循立法程序的过程中,注重对立法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总结立法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将积累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立法中成熟地运用,先后审修了《齐齐哈尔市防震减灾条例》等20部地方性法规、《齐齐哈尔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5部政府规章。接待全国人大、国务院、省人大及省政府调研50余次,积极组织、召集各相关单位参加座谈,圆满完成立法调研的对接、协调等工作。装订立法文本80余册。对我市公布的政府令及时向上级备案,备案准确率100%。向上级反馈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120余件(次),提出立法修改意见及建议600余条。进行了8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清理。

三、恪守人生信条,在廉洁自律中树立形象

王璇同志从事立法工作以来,吃苦耐劳,心胸坦荡;廉洁自律,勇于担当;默默奉献,不计功名。在立法科人员少,科长空缺的很长时间里,一人独自承担立法的日常工作。工作期间从没有请托部门为自己办过私事,也从未有向部门吃拿卡要的现象。在从事立法工作期间受到领导和部门的广泛好评。王璇同志在从事立法工作中,同时还兼任原法制办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兼职的纪检工作中也都能全身心的投入,取得了优秀的成绩。2009年,在全省社区矫正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2010年,被齐齐哈尔市司法局授予“全市优秀司法助理”称号;2014年被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聘任为立法咨询专家;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