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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好榜样候选人:内蒙古 高园

2019年04月19日15:08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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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园,女,198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法律硕士研究生。2008年通过全区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先后在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工作,现任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2011年开始从事行政复议工作至今。2012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评为全市普法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工作者、先进工作者,2017年被授予三等功。

确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独立地位,率先完成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实现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对外。

作为自治区境内首批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单位,高园同志牢牢把握将《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法〔2008〕71号)作为改革指南,深入研读领会文件精神,确立了“集中行政复议职权,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模式,于2012年10月率先完成了将市直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统一收回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改革,实现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对外”。推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应诉”运行模式,保障了案件审理标准统一,切实解决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有效衔接的问题。

秉公办案,狠抓案件质量,实现公平公正,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关系到行政复议制度的生命力。高园同志将提高案件质量,作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重点,紧紧围绕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一是加大实地调查力度,坚持把查清案件事实作为依法办案的基础。通过总结经验,高园同志将土地权属纠纷、工伤认定类行政复议案件,作为实地调查的重点案件,力争通过实地调查,查清争议土地四至界线、职工受伤害的真实情况,为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处理案件提供保障。二是优化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做到专业问题有专家解决,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高园同志区分不同类型案件,逐渐总结出了案件审理“三层级”“四必做”和“专家论证”“委员案审”制度。为保障专家论证制度有效施行,高园同志还组建了“专家库”,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审理,复议的权威性显著增强。三是加强当事人参与办案力度,公开办案程序,实现“阳光复议”。在高园同志的推动下,2018年案件听证率达14%,实现所有实地调查均有双方(三方)当事人全程参与,打开了一扇了解行政复议的窗口,使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大大加强。四是统筹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工作联动、人员互补的良好局面。高园同志推动建立行政首长参加复议制度,充分调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配合审理案件,邀请复议被申请人的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首长,担任案件专家参加复议,形成合力办案,既保障了案件的专业性,又一定程度上充实了办案人员。

坚持以人为本,复以为民,开创人民满意的行政复议新局面。

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热情接待当事人,做到“递一杯热水,给一张笑脸,付出十足耐心”,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解答当事人的各种问题,对不了解不熟悉的规定,及时打电话向有关单位咨询,努力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时刻牢记“复以为民,依法化解纠纷” 的宗旨,把当事人的需求放在首位,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心上,努力把群众的不满意变成满意,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八年来高园同志共办理了近500件行政复议案件,败诉的仅十件左右,败诉率2%。极低的败诉率,说明高园同志所承办的复议案件质量过硬,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考验。

推进行政复议基础建设,加强工作保障,为行政复议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八年间,在高园同志的推动下,行政复议科从只有一间办公室,到配备了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新增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监控录像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规范纸质档案装订归档,呼和浩特市的案卷历次评比均位居自治区前列。聘用专业档案管理公司整理复议案卷,实现与档案管理部门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案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积极推行电子档案全覆盖,扫描后的电子档案清晰度达到档案级管理标准,极大的方便了案卷查询,保障了案卷安全,完全达到了“一案一卷一光盘”的标准。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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