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事迹>>类别>>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

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候选人:贵州 上官灵雁

2019年04月23日14:12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上官灵雁,男,汉族,群众,1983年9月30日生,法学本科,2010年起在贵州黔策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贵州上运潇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安顺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安顺市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成员暨安顺市评查专家库专家,现作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全国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在西藏那曲市法律援助中心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上官灵雁律师始终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承办了大量高质的诉讼和非诉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2018年,他积极响应司法部的号召,成为唯一主动申请参加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的法律“1+1 ”活动,志愿到西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贵州律师,经层层选拔,其申请获得中华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批准。为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上官灵雁推迟了婚期,放弃城市优越的生活条件、丰厚的经济收入,毅然于2018年7月奔赴西藏那曲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那曲市海拔4600多米,是西藏海拔第二高的地区,被称为西藏的高原,自然条件十分恶劣。上官灵雁到达那曲后,克服了在藏区语言不通、生活不习惯、高原反应等诸多困难,面对当地法律服务人才极度匮乏,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极度渴望的实际,立即投入工作。

在那曲市司法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支持下,上官灵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职业优势,努力工作,截至2018年底,在短短5个月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藏族同胞法律咨询,成为当地有“1+1”法律援助律师以来,同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最多的法律援助律师,高效、多产、高质量的工作,得到了当地政法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藏族群众的高度赞扬。

2018年8月27日,那曲市法律援助中心上演了温馨感人的一幕,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藏区同胞何科的姐姐何风碧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了西藏那曲市法律援助中心上官灵雁手中,以表达对上官灵雁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义务为其弟何科代理案件并最终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切实维护了何科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原来,何女士的弟弟何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至今还躺在医院昏迷不醒。出了交通事故后,何科的家人将肇事司机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追究交通肇事司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但因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所写诉状中的诉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且主张的金额并不能提供相应的发票作为证据支撑。按照法院的指引,何女士来到那曲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上官灵雁接待了她,认真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决定义务免费代理案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此时距离法院开庭只剩下几天时间,时间非常紧迫,在有限的时间里,上官灵雁先向受理本起案件的那曲市色尼区法院申请变更了诉讼请求,再对原告提供的发票一张张进行核对,认真整理后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用来证明其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除了时间紧迫这个最大的问题外,还存在与其他当事人语言不通、与当地法院如何沟通等其他问题,上官灵雁克服诸多障碍,多次与法院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进行并判决获胜诉,当事人何科得到25万余元的经济赔偿。目前,通过上官灵雁与法院多次协调,被告肇事司机已先行向何科支付了7万余元现金,剩下的18万余元将通过法院查封扣押其等值车辆方式予以偿付。

上官灵雁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了当事人家人由衷地感谢和好评,为表达对上官灵雁律师的感激之情,当事人姐姐何女士特意制作了锦旗赠予他。当地司法局的同志说,这是当地“1+1”法律援助律师获赠的第一面锦旗。

在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上官灵雁还根据当地法律服务人才极度匮乏的现状,通过指导办案、专题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当地法律服务人才进行培养。此外,针对那曲市法律援助工作中心的规范化建设问题,他主动向贵州省相关部门请求帮助,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协助那曲市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了规范管理。

半年多的法律援助工作,让上官灵雁律师对服务人民有了更加深刻的感受和认识,他表示,将在余下的服务期内,竭尽全力,用心办好每一件案件,真心服务人民、服务藏区,以实际行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