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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候选人:黑龙江 赵国新

2019年04月23日14:26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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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新,女,1971年出生,黑龙江超悦律师事务所主任。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省律师协会理事,省律师协会财务专门委员会主任,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哈尔滨市法学会理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次被哈尔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被黑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2018年在黑龙江省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龙江最美丽法律服务人评选活动中获“龙江最美律师”提名奖。

一、政治立场坚定,做百姓律师,法律援助到基层

赵国新律师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多年来她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中,她用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专业的知识储备承办着每一起案件。2011年她得知拥有60万人口的宾县没有律师事务所时,毅然决定到宾县去创办律师事务所,填补宾县的空白。8年来她无数次往返于哈尔滨与宾县的各个乡村街道,进过无数个百姓家庭,化解矛盾纠纷上千件。随着每一起矛盾纠纷的化解,她兑现了建所时“让宾县百姓请得到、请得起律师”的诺言。

她的辛勤努力与付出赢得了宾县人民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并光荣当选哈尔滨市人大代表,代表宾县人民行权履职。

二、诚实守信,业务精湛,法律服务讲实效

做律师要讲诚信,赵国新律师始终将“诚信”二字铭刻于心。她严格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踏实,勤于学习,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实务经验,自执业以来代理各类案件近千起。她办案认真,思路清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基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准确把握,成功代理了多起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民商案件,其中大庆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入选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指导案例,指导观点即是她在代理时的观点。她精准、高效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司法界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三、不忘初心,维护正义,法律援助见行动

赵国新律师为人正直、谦和,富有爱心,关注弱势群体,不计报酬,不怕辛苦,为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体现社会价值。2010年她无偿援助一起无过错妇女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继而被“第三者”抢占房产的纠纷案件。该案开庭20余次,已作出法律文书十几份,很好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10年来她从未缺席任何法律程序,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的职业操守。

超悦律所在开办初期招聘行政人员时,在诸多的应聘人员当中有一位身高只有一米四且有佝偻症的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小赵。赵国新律师考虑到该女孩的身体原因应聘其他工作会有一定难度,便毅然决定录用小赵。没有工作经验且有些悲观的小赵总是躲到后面,赵国新经常鼓励小赵勤奋学习、树立自信心及乐观的生活态度。在她的鼓励与鞭策下,小赵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很快收获了爱情并步入婚姻的殿堂,并通过司法考试后考录到宾县检察院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身残志坚的法律人。

2015年超悦所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正式批准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可为妇女、农民工等五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超悦律所至今已办理有法律文书并已结案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0余起,为宾县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热心公益,履职尽责,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赵国新律师乐于助人、心中有爱。她善待亲友、同事,每当身边人有困扰时,她总时能及时帮助大家;每当面对经济困难,需要帮助的群体时,她总能及时伸出关爱之手。2011年她开始资助一名与病重的姥爷和智障的舅舅生活的一名孤儿,直到这个孩子能自食其力。

诚而有信,方为人生。赵国新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做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优秀律师,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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