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十大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件
人民网北京5月10日电 公安部今天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会上发布了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件,公安部经侦局巡视员刘冬、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尤小文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
“类似‘股宝网’案这种以小资金获取大收益的活动,广大投资者能不能参与其中?”对此,公安部经侦局巡视员刘冬表示,理财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投资不谨慎、亲人两行泪。
刘冬介绍,“股宝网”案是去年年底广东深圳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的一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的案件,捣毁了一个特大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网络平台,涉案金额达到1.2亿,这个案件还在继续侦办之中。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股宝网”等非法平台利用所谓自研交易系统,在母账户的掩盖下,依托各级代理商,在互联网中为那些不具备风险识别和抵抗能力的散户提供高杠杆投资渠道,从中牟取暴利。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严重破坏金融市场交易秩序,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刘冬提醒,股票和期货是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或者期货交易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或者期货公司进行,投资者要保持理性心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始终谨记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要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谈到非法经营“笑气”案,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尤小文表示,“笑气”的学名叫做一氧化二氮,在医疗和食品加工行业广泛应用,吸入“笑气”之后会在短时间内产生快感,而且能使人发笑,所以俗称“笑气”。从公安机关侦控的情况来看,目前滥用“笑气”的现象比较普遍。公安机关对这种情况高度重视,去年,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山东公安机关开展摸排,基本摸清了国内非法生产“笑气”的网络、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在去年10月公安部经侦局组织全国20个省份,包括山东、浙江、北京、上海等地,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一共立案117起,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摧获了生产加工窝点20多个,现场缴获“笑气”气弹7000多万支,还缴获生产设备30多台套,涉案金额1.4亿元人民币。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目前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于“笑气”的危害了解不够,有的出于好奇心,吸食成瘾。希望我们各方一起努力,共同防范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行为。(朱紫阳 实习生张琳)
附:公安机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件
1、易商通非法集资案。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依法对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华等人注册成立易商通公司,通过设立“易订商城”网上购物平台,以“消费返利”等形式为诱饵吸引投资人加入,向约25万名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200余亿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善林金融非法集资案。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善林金融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善林金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系周某云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1120家分支机构,以及“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等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采取媒体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6%至13%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向62万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36亿余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3、牛板金非法集资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根据群众报案依法对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航等人在杭州注册成立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牛板金”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布虚假标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至案发时未兑付金额约43亿元,涉及投资者约9.4万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徽州文化非法集资案。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依法对黄山徽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立案侦查。经查,曾某军等人依托徽州文化公司、华商山庄酒店公司、黄山晚晴在线商贸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及其数十家分公司,在无有效营利能力、对外大量抵押资产的情况下,以健康旅游养老的名义,向中老年人推销单用途预付储值卡,宣称凭卡打折消费一年到期后还可获得储值金额12—14%的利息,向3.6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达74亿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云集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根据群众报案,依法对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人在互联网设立“云集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为名,设计多种复杂奖励制度,诱使参与人加入平台“消费”并不断发展下线,骗取大量财物,涉案金额120亿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已被抓获,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东霖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对“东霖国际集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玲伙同他人设立QL量化券商平台(后更名为QCMG平台),宣称与12家全球顶级知名交易商合作开展外汇证券交易业务,以投资外汇证券获取高额回报为名,引诱他人交纳费用成为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17万余人、涉案资金达数十亿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国好百分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依法对深圳国好百分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操作运行宁夏果好枸杞健康产业集团限公司等8个网络平台,号称将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相结合,以代理商与消费者零距离服务的模式,通过拉人头发展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4万余人、涉案金额1.5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晋商贷非法集资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依法对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海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晋商贷”网络借贷平台,以年息13-2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售“金算盘”“聚宝盘”“金如意”等投资产品的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上百亿元,涉及全国约十万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股宝网”非法经营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成功破获“股宝网平台”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案,摧毁了一个盘踞湖北、广东两地的特大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网络平台,涉案资金1.2亿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铨、曾某杰等人以武汉映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世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开发炒股分仓软件,通过深圳市开天软件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开发、销售具有分仓配资兼杠杆功能的炒股软件,并以其开发的产品“股宝网”“开天时代”等炒股软件对外招揽客户,在未取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交易经纪业务经营资质情况下,使用“股宝网平台”擅自接入证券系统,并为客户炒股提供平台和加杠杆配资服务,按交易数额和次数收取服务(手续)费,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非法经营“笑气”案。针对当前网络非法销售“笑气”犯罪较为突出的形势,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经商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单位,公安部部署山东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笑气”专项研判。在腾讯、阿里等公司协助下,公安机关迅速查明了国内非法经营“笑气”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并研判生成了一批具备落地打击条件的案件线索。在此基础上,公安部组织2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经侦部门,对非法经营“笑气”犯罪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有效摧毁了一批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链条,有力遏制了“笑气”的滥用态势。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117起,捣毁犯罪窝点20余个,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笑气”气弹7000余万支,冲床、振动盘、超声波机等生产设备30台套,同时还查获大批包装材料,涉案价值总计1.4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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