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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好榜样候选人:福建 李群英

2019年05月17日14:2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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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从业23年来,我始终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为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奋力作为,全力做好全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努力践行新时期法律人的担当和使命。

倾心为民,当好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维护者

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从业以来,全部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累计办理公益法律服务案件715起。

2013年11月30日一名年近80岁的老人手提一塑料袋站在我办公室门口,无助的目光朝我望来,我急忙请老人到办公室坐下。经了解,老人是吉巷乡的农民,其小儿子程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脑部、腿部重伤,花去医疗费用20多万,至今伤情仍未痊愈,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也向亲友都借过了。现已没有能力继续送儿子前往治疗,只好待家自行康复。老人说他前几天曾询问过律师,也了解到委托律师需要一笔代理费,他现已筹到3000元不知还差多少。听了老人的陈述,我将老人塑料袋里的材料拿出来粗看一遍,告诉老人其儿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只要当事人同意,我可以为他承办,且不需要承担任何代理费用,老人听后十分激动,哽咽说着“我今天真的遇上好人了”。由于本案马上将超过诉讼时效,避免时效问题带来的麻烦,我加班写诉状,整理证据,第二天就提交立案,本案判决结果当事人也很满意,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

依法调解,当好止争维稳的调解员

我县于2010年9月份成立了“古田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受聘成为该调委会的调解员,并参与全部案件的调解工作,至今共调解医患纠纷案件88起,所有调结案件履行率达到100%。 由于医患纠纷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具有专业性强、情绪对立面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我总是提醒自己,调解过程中必须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尽量做到“情、理、法”的有机结合。

2012年4月,一位外省来古田打工的患者黄某,称“发热、头疼”2天,于13是40分到城关某一诊所就诊。经查,诊所于14时30分开始对其输液,于16时发现针头处有轻微肿大,立即停止输液,16时30分医方发现患者有昏睡现象,便立即检查、抢救。经县医院CT检查,系右脑丘、脑区类圆形低密度灶,考虑腔隙性梗塞。当晚转省级医院治疗,后该患者在省级医院住院四天后因呼吸循环衰竭、化脓性脑膜炎、上消化道出血死亡。2月27日死者家属认为系我县该家诊所诊断不当,错误用药致患者死亡,要求诊所赔偿50万元未果的情况下,纠集在古田打工的老乡近百人到诊所围堵、吵闹。古田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接到要求参与调处申请后,我受指派立即赶往纠纷现场,通过耐心的说服、疏导教育,安抚他们的情绪,待他们情绪稍微平稳后,建议医患双方分开协调,我主动和患者家属拉家常,了解他们家乡的风土人情,慢慢地拉近了与他们之间的距离,逐渐得到了他们的信任,经过三天七场的调解,医患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调解结果医患双方较为满意,一起可能升级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靠前服务,当好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服务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按照古田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主动靠前,组织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好黄田镇、水口镇等26个村(居)法律顾问。为方便服务群众,牵头建立了各村居“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交流群,同时经常性深入到各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工作,参与村(居)区域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等工作。

2018年5月份我到黄田镇各村(居)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时,黄田镇江滨居委会工作人员称其辖区有一起相邻权纠纷,居委会工作人员无数次协调仍无法得到解决。我听后叫居委会工作人员通知当事人前来,经了解该当事人(陈某、女)一家系外乡来黄田镇做小本生意后买下黄田镇江滨村一民宅(国有土地),由于该房屋后门有一块菜园,陈某称买房屋时原房主口头说到今后该菜园也归陈某种菜,不料当陈某全家搬进该房屋后,发现该菜地只有三分之一的空地可以种菜,其他已由他人(邻屋)种植蔬菜,且邻居称其已种植多年。陈某不服,多次与邻居发生争吵,且居委会也数次参与协调,可双方仍无法达成合意。我认真听取陈某(女)的陈述后,先从法律层面对该菜地的使用权情况作出分析。之后考虑到陈某因系外乡入户的特殊情况,同时陈某也承认邻居已种植多年,便奉劝陈某应该把精力、时间多花在经营的生意上,应当珍惜靠自已辛勤劳动换取的舒适的居住条件,且做到与邻里和睦相处会提升我们生活的幸福感,认真理解“远亲不如近邻”的真正意义。通过近1个小时“以情动人、以情动心”的交流,陈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3年来,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我为民服务的工作成效也得到了单位领导的高度肯定,2018年6月被福建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今后,我将以此为新起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开创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的成绩。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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