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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好榜样候选人:黑龙江 赵明

2019年05月17日14:4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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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同志2001年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7年以来连续在哈尔滨市阿城区通城街法律服务所担任主任职务,已扎根基层法律服务18年。自2007年赵明同志连续被评为先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人民调解员,其带领的通城法律服务所先后被评为先进集体,2016年被评为黑龙江省规范化法律服务所。

赵明同志扎根基层、务实创新、廉洁自律。

1、自2007年赵明同志被任命为通城法律服务所主任后,其与国地税进行了对接,改善了办公环境,丰富了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创新了规范化管理。通城法律服务所现有办公条件210平方米,设有无死角监控的办公条件,每人配有电脑,所内设有打字、复印机3台,现有办公车辆2辆。该所实行统一受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创新了受案委派流程,案结规范化装订归档制度,财务登记制度等。多年来工作方案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同事的赞誉。

2、赵明始终工作在第一线,每天第一个到岗,最晚离开工作岗位,克己奉公,率先垂范。对待每一起案件,理清工作思路,查清案事实、明晰相关证据,既保证了案件质量,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不正当诉求的当事人,即便给付高额的代理费用,赵明同志都坚决予以拒绝,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本着服务为民工作理念与过硬的工作作风,开创了风清气正事业兴的工作局面。自赵明同志从事法律服务至今,该人投诉率为零,且每年的受案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3、赵明同志除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外,自2016年9月起其还兼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先后被选任阿城区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阿城区检调对接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阿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耗时、费心、细心、讲方法、平衡各方当事人心态,不违反法律规定为工作原则的一项重要任务,赵明同志始终坚持原则,分化矛盾,协调各方当事人,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许多伤情较重的受害人无法赶到调解中心等部门签字时,赵明同志无论受害人在哪儿住院都亲自赶到现场办公,赔偿款都亲力亲为的发放到受害人手中,对涉及死亡的案件,死者亲属都比较激动,赵明同志首先平复死者亲属的情绪,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在当事人理解的前题下,找准调解要点,为当事人调解,为此赵明同志经常加班、加点、通宵达旦写材料做功课,而其没有任何怨言,任劳任怨的工作。自2016年至今经赵明同志成功调解案件已达1000余件。

赵明同志将能力变为动力,落实在行动中,用自已的行动践行了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神圣使命与标准。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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