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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好榜样候选人:湖北 秦立新

2019年05月17日14:46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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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立新,土家族,法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松滋市洈水法律服务所主任,先后荣获2008年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09年全省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荆州市委、松滋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今年48岁的秦立新,已在基层司法系统干了27年了。

从事法律服务,是在1992年。那年,秦立新从武警部队复员后,到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新的环境给了他新的课题。

“决不当地方基层司法战线的外行。”秦立新这么想。

为此,他一方面拜有经验的老同志、同行为师,学习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他自费购书,从法律书籍中吸取营养,钻研业务。

1993年,他获得了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科文凭。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他又报考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函授,获得了法学本科文凭。

知识垫硬了他的底气。

2017年4月,松滋市某采石场因环境噪音和灰尘污染问题,引发群体性阻碍企业生产的事件,一时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为及时处理这一事件,秦立新接受指派调处。

如何快速解决这一难题?

秦立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从三方面同时着手。

他首先进村入户,向当地居民询问,找准群众诉求的关健点;随后与各采石场业主商谈,指出他们不当生产经营带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应当限期改正。同时,秦立新还向双方反复宣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

仅仅几天,矛盾双方就握手言欢:当地居民主动放弃了巨额补偿,采石场业主们适当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补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是秦立新的工作主题。

扶困救弱,为弱者依法维权,则是秦立新的价值取向。

洈水镇北闸村村民张某在广州打工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

张某去世后,家里只剩下不能自理的父母和两个未成年的女儿,而张家的主要收入全靠张某在外打工所得。一瞬间,张家失去了顶梁柱。

而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仅支付了安葬费1.5万元,并以无力赔付为由拒付其他赔偿款项。

得知此消息后,秦立新当即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他先后三次前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庭,参与诉讼和调解,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当事人家属。

如今,秦立新共调处民间纠纷、代理民商事诉讼案件30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200余次,开展法制宣传300余场。

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勇挑重担,这是秦立新在同事眼中的样子。

勇于维权,敢于亮剑,心系百姓,这是秦立新在洈水百姓眼中的样子。

“我只是一个行走在追求公平正义路上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秦立新这样形容自己。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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