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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好榜样候选人:江苏 韩士成

2019年05月17日14:52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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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天诚法律服务所主任韩士成,该所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集体,韩士成也多次被评为“铜山县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徐州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标兵”等光荣称号。韩士成在做好基层法律服务的同时,长期担任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主任,他以苦为乐,甘于奉献,坚守法治信仰,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在调解过程中他秉持依法、依理、公正、廉洁的原则,以法导航,服务和谐,成功调解3000多件交通事故,其中1000多件死亡交通事故,且没有一起调解协议被人民法院撤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韩士成坚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心系百姓,执法为民,为数十万群众义务普法,调解矛盾纠纷,为民排忧解难。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韩士成时常对同事说:“职业只是养家糊口的工具,而事业才能实现人生价值”。为成就心中的事业,他以苦为乐,甘于奉献,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努力实现服务群众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2017年年初,上海的一家出口贸易公司向铜山区马坡镇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订购了总共20万的成套玻璃瓶,先发了一半货,但后来上海方面出口受阻、迫于上海仓储费用较高,于是通知某玻璃制品公司推迟发货,最后竟然反咬一口,起诉某玻璃制品公司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退回货款。被告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找到韩士成要求代理。韩士成接到案件后,多方面、多渠道搜集该案证据,并多次到被告公司、仓储地实地调查,凭借着一股韧劲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一审胜诉,二审胜诉,再审胜诉。此案历时二年多,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效应,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3月3日,一位来自上海的孤寡老人在铜山区黄集西观光路行走时,被一辆河南牌照的大货车撞伤,造成老人脾脏切除、15根肋骨骨折,左侧尺骨骨折等多处损伤。住院治疗期间,老人本人没钱治疗,车方更不愿意拿钱,韩士成在得知情况后,主动和老人取得了联系,并亲自联系了一家医院对老人进行救治,老人住院89天共花去医疗费十三万余元,韩士成全部垫付了医疗费,而且在老人住院期间为其聘请了护工,护工费以及老人的伙食费等两万余元也全部是韩士成支付。更令人感动的是,在老人住院期间,韩士成把他当作家人一样照顾,几乎每天都去医院探望,吃的、用的都是韩士成自费购买。出院后,老人走上了法律维权的道路,因为没钱缴纳诉讼费、鉴定费,韩士成听说后直接替他全额垫付了相关费用,并亲自为他的案子奔走于法院和鉴定机构。官司最终胜诉,韩士成共计为老人争取到赔偿款57万余元,当韩士成把全部赔偿款交到老人的手中时,老人感动的热泪盈眶,口中一直念叨,“真是遇到了好心人。”

除了做好基层法律服务的本职工作外,韩士成还身担多职。自“公调对接”以来他就担任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主任,近十年来常年驻守交警队调解室,成功调解三千多件交通事故,其中有一千多件死亡交通事故。在调解过程中他依法、依理、公正、廉洁,无论是伤的还是死亡的,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认可,并且没有一起调解协议被人民法院撤销的。

在日常的工作中,他把“民间纠纷无小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话语挂在嘴边,利用调解和办案时间穿插普法宣传,及时有效地化解多起矛盾,用群众的满意书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无悔人生,赢得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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