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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好榜样候选人:江西 程茂林

2019年05月17日14:5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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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律工作者。10年来,怀揣着司法为民的使命,他脚踩泥土,身沾雨露,让数百名乡亲沐浴了法治的阳光。他就是九江市都昌县的程茂林。

不辞辛劳 为弱势群体维权

2012年9月18日,聋哑人邱某在一建筑工地卸载钢筋现场,被机械扎断右脚。邱某家属找到了程茂林。程茂林了解到邱某系低保户,其妻也是一名智障患者,这对残疾夫妇上有八旬老母,下有尚未成年的儿女。于是他赶紧展开法律援助工作,当天下午便赶到邱某家中,了解到部分情况后,又迅速与都昌县特殊教育学校一位老师取得联系,请求对方帮忙做手语翻译。随后,他又马不停蹄地载着这位老师再次赶到邱家,进一步了解事发经过。“放心,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权益。”起身离开之际,程茂林留给邱某的承诺掷地有声。

次日,程茂林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开庭前,程茂林又替邱某请了哑语老师,再次为庭审的顺利开展做好了必要的准备。开庭当日大清早,程茂林又驱车行驶近40公里,将邱某接来开庭,休庭后又将其送回家。法院判决支持了邱某的诉讼请求。拿着判决书,邱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笑容。程茂林也特别欣慰,“这样的结果既维护了当事人正当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自学法律 俯身基层获殊荣

1963年出生的程茂林,并非法律专业出身,从部队退役后凭借自学成为都昌县较早的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现任都昌县惠民法律服务所主任。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多年来,潜心钻研法律知识是程茂林唯一的爱好,“每年新施行的法律法规、新出的司法解释,我都要买来看。”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一名党员,他清楚地意识到,能免费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就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罗某因家庭暴力求助于程茂林,要求离婚。了解到罗某与丈夫婚姻基础系自由恋爱、且结婚时间长,而多次家暴均发生在男方酒后。程茂林据此断定这个家庭有挽救的可能。通过走访当事人所在的居委会、镇,他了解到罗某家庭确实如自己所预料的那样,更加坚信了挽救的可能性。首先,他约谈了罗某。她也认为,只要男方不再家暴,他们可以和好。随后,他不厌其烦地与男方谈了好几次,使他明白了挽救家庭的重要性。现夫妻双方家庭和谐,与程茂林也成为了朋友。

这些年来,程茂林脚踩泥土、身沾雨露、不忘初心,让许多农村群众沐浴了司法公正的阳光。也正因为秉承司法为民的情怀,全心全意俯身基层,服务弱势群体,他先后荣获多项殊荣:都昌县爱岗敬业先进个人、都昌县委优秀党务工作者、九江市十佳法律服务标兵……他所创办的都昌县惠民法律服务所也获评九江“五好”基层法律服务所。

10年法援 司法为民见成效

都昌是人口大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损赔偿、劳动维权……形形色色的案件,程茂林无一不触及,“这些事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小事如果处理不善也会酿成大祸。老百姓不仅需要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更需要彻底解决法律纠纷。”在程茂林看来,基层法律服务,是司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他努力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我每天接待的求助法律事务的群众基本上属于法律弱势人。有相当一部分人甚至认为,打官司要靠关系。因此,要使群众认识法律、相信法律,必须通过释法、明理,让群众懂得法治实实在在的好处。”程茂林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10年来,他带领全所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数百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10年间,他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50余人次,免除当事人费用近30万元。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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