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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好榜样候选人:陕西 余前忠

2019年05月17日15:1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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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前忠,男,汉族,大学文化,陕西省紫阳县人,现任汉中市148法律服务所主任,系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汉中市直机关工委法律服务团和汉中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汉中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汉中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2000年1月余前忠同志开始担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年来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默默无闻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兢兢业业为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化解社会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按照部省规范约束执业行为,积极为基层百姓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20年来参与诉讼代理案件1000余件,调解非诉讼案件4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00余件,累计担任法律顾问单位50家,无一案件当事人对其承办案件的服务态度和办案质量发生投诉,多次受到部、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2003年6月,洋县四郎乡一张姓民工在山西临汾私营煤矿打工死亡,他不辞辛苦四次赶赴山西临汾调查取证为其维权,最终通过主持调解为其家属获得赔偿10余万元;2008年7月,宁强县高寨子镇一张姓民工在宁强县城以建筑工地打工受伤造成五级残疾,他十次去宁强县调查取证并同劳动部门及建设单位协调,最终为高姓民工获得赔偿28万元,这两起民工赔偿案件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得到了很高的评价。2010年3月接任汉中市148法律服务所主任以来,组织对全所5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带领全所执业人员立足本职,面向基层,延伸法律服务空间,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与此同时,按照部、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强所务建设和内部管理,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实现了规范化,在汉中市县区率先达到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的目标。

二、加强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努力化解各类纠纷

在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同时,作为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成员累计调处重点建设项目纠纷四起,审查合同10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人次。2008年受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的委派调解一起隧道工程建设纠纷,既为农民工挽回了劳动报酬,也为建设单位赢得了工程建设时间,促进了该工程早日竣工;2011年7月参与调处某公司一起当地百姓与该公司项目部一工程队发生租赁房屋被烧毁引起阻工和强扣施工设备事件,即平息了双方纠纷,也为该公司承建的咽喉隧道工程顺利贯通赢得了有效时间;2010年12月还通过对我市辖区的公立和民营13家医疗机构进行调研,为我市组建汉中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依据,2010年12月我市成立了汉中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担任副主任,2011 年9月我市某医院为一个六岁女孩做肝胆手术出了命案,及时向市司法局和市卫生局汇报,并带领另一位调解员一方面做患者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患者家属情绪,严防事态激化升级,另一方面又做医院工作正确对待患者死亡的现实,经过10多天昼夜奋战,终于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为汉中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打开局面,得到市局及医患各方的赞誉,主持调解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其中10件属于卫生部、国家信访局及省卫生厅、省信访局督办的医患纠纷也成功调解,其中有116件调处及时有效,没有产生过激行为,稳定了汉中市医疗秩序,促进了汉中市医患关系的和谐,其中编写的五件案例相继被陕西省司法厅编的《陕西省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汇编》收录和汉中市推进社会矛盾督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动态》和《汉中司法》登载。

同时还任汉中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年接待咨询100人次,主持调解重大交通事故案件50件,调解成功率达95%,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为汉中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大胆尝试跨区域调解,实现跨区域(广元市)人民调解成功的典范,2012年3月7日汉中旅行团在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带领调解员主动介入,及时参与事故善后调解,经过连续8日8夜的调解工作,为汉中市8名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首次实现跨区域人民调解成功的典范,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跨区域调解,探索积累了经验。

三、充当义务普法员,以案析法做宣传

在办理代理及非诉讼案件过程中,认真总结积累精选案例,充分利用案件代理和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期间为当事人及顾问单位职工进行法律宣传,通过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坚持每年举办三起法制报告会或培训班,有声有色的开展普法活动,受法制教育人数近万人,受到顾问单位及法律咨询人员的好评。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以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为己任,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抓住基层法律服务难得的机遇,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立足为汉中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责任,努力为社会服务,逐步完善自身建设,以认真的态度审视和总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做的更实更好,为我市建设“三市”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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