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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为民好榜样候选人:新疆 张斌

2019年05月17日13:5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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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斌,男,汉族,34岁,大学文化,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司法局一八四团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2011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他以文明公正执法、热情优质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职责,为辖区群众解疑释惑,为辖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他以较高的法律服务水平和高度的责任感、正义感,赢得了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扎根基层,开创法律援助新思路

一八四团法律援助工作站自从开展工作以来,为了给受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解决群众申请法援难、法援资源不足等问题,在社区服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窗口。他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团场8个基层连队、1个社区,设立9个法律援助联络点,与每个基层单位协商确定法律援助联络员。现在全团法律援助网络基本形成,并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一八四团是第十师唯一一个跨地区的团场,经济发展有区位优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不断,需要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多,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多”、“小”、“繁”,但是他从未将任何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拒之门外,对于这些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他事必躬亲,始终坚持在工作第一线答疑释惑,近三年来他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00多件,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各类法律服务工作。

他是一八四团司法所一位具有多年经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能够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对再挑剔的当事人、咨询人,都能做到不厌其烦予以作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在他的带领下,一八四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团党委和司法局领导的称赞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真诚、耐心、热情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在援助工作中常常遇到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张斌能耐心解答,直至当事人满意而归。凡是到一八四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来访者,满面愁云而来,无不满载笑容而归。王某的父亲60多岁,来一八四团在六连一职工刘某家从事田间管理工作,因为王某的父亲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当王某找到雇主刘某要求死亡赔偿金60万元,遭到了刘某的拒绝。王某觉得自己父亲死在刘某家,刘某就得赔偿全部损失,双方怒气难平并发生肢体冲突,派出所出警后,与一八四团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张斌与同事驱车到现场,劝导王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王某来到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核王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为其立即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代表王某与雇主刘某协商赔偿相关事宜。张斌通过与雇主刘某摆事实讲道理,并结合法律规定,经过多日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雇主刘某赔偿王某父亲死亡赔偿金15万元整。为了搞好法律服务工作,他经常下连入户,活跃在田间地头,深入到群众中间,不断与辖区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密切感情,群众遇到法律难题都去找他,很多难题在他面前都会迎刃而解。

打铁还需自身硬

长期以来,他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勤学好问,多查看往年经典案例,能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对各类案件的办理都能得心应手,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能信手拈来,准确无误,自主的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研究新的法律问题。与时俱进利用新技术,通过“中国普法网”、“中国法院网”进行学习,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对其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能够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能诉则诉,能调则调,诉调结合,效果良好。援助案件当事人都对他全方位的服务感到满意,同事之间也十分敬佩他的对学习的毅力和对当事人的耐心。

在法律援助中做好普法工作

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多的原因除了经济条件困难的人多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张斌在办案的同时不忘进行普法教育,用事实案例说话,办援助案件一件,普法教育群众一片,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多次带领所里的同事走访辖区的基层连队、社区、单位,散发宣传册,并利用冬季职工培训、“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契机组织广场活动,深入连队进行职工群众法治宣传,通过开展法治培训班,对企(事)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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