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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宁夏 赵桂珍

2019年05月18日13:4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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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进乡村访农家;走街巷入社区;到厂矿去学校……集市、广场、车站、企业、军营、机关单位处处留下了她普法宣传的身影。

她“一心一意干工作,倾心普法为群众!”

26年来,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责任担当,忠实的履行了一名基层普法干部的光荣职责,兑现了她“贴心群众,努力工作,普法为民”的铮铮誓言。她就是奋战在一线的“普法先锋”——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司法局普法办主任赵桂珍。

赵桂珍是普法宣传的“用心人”。

家住灵武市郝家桥镇崔渠口村的老王和老李因宅基地发生矛盾纠纷,是多年的冤家对头。赵桂珍在下乡普法宣传中得知了此事,她先后10多次到两家进行耐心调解,但谁都不肯让步。结合多年的普法经验,赵桂珍不厌其烦的上门做两家的思想工作,通过温馨调解,老王和老李终于化解了矛盾,握手言和。

从“三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倾注了赵桂珍大量心血,她精心起草了《灵武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及相关的普法文件。对全市70多家成员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查漏补缺,严格考核。规范整理了灵武市普法依法治理档案资料,编制了弘扬法治精神 建成美好灵武的普法大事记图册、普法成果展和宣传片等,顺利通过了每个阶段的普法检查验收,得到区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赵桂珍是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她把宪法宣传作为普法的核心,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普法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和农村的田间地头。在每年的各类节点宣传活动中,赵桂珍都积极参加,做好与所有普法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工作。

赵桂珍是群众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引领人”

结合地方民俗特点,她先后组织培育了金秋等4个法治文化艺术团,王喜喜等4个法治文化农家大院,灵武高庙、关渠大寺等4个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及灵武市政策法规电子超市,通过法治橱窗、电子屏、横幅、宁夏坐唱、方言小品、快板剧、歌舞、秦腔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宣传形式,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组织百场法治文化戏台和普法艺术团队签订演出责任书,上山下乡、进山入居开展法治文化巡演活动。将需要宣传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及禁毒知识、扫黑除恶等专题性的活动融入到演出当中,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取得了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为素材创作了《普法宣传连环画》一套12册,荣获银川市法治文化一等奖。创作编排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微电影《上访路上》。通过这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极大增强了广大群众学习法律、认知法律、遵守法律的积极性。

赵桂珍充分运用“互联网+普法”模式,依托“灵武市普法依法治理”微信群、“灵武司法”微信公众号、“法治灵武”今日头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普法宣传。在部分学校创建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和模拟法庭,建立“小手拉大手?大家一起走”普法模式,做好做实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的普法工作;与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共同开展“纪在法前,法在心间”的法纪培训,确保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普法工作扎实有效、落地生根。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赵桂珍同志自1993年在灵武市司法局法宣科工作26年来,她先后参与了“二五”到 “七五”普法六个阶段的工作。先后获得银川市“四五”普法、自治区“五五”普法、全国“六五”普法、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灵武建设,做出了一名司法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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