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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内蒙古 王智

2019年05月20日13:5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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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发生时,受害方情绪往往非常激动,一句话不说不拢,就有可能大打出手,这时,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王智就是那剂“泻火”良药。

2012年1月,交通事故肇事方当事人高某和受害方鲁某的家属申请调解,鲁某因脑部受重伤,导致神志不清变成了人们通常说的疯子,常常情绪失控胡乱折腾,所以鲁某的家属情绪非常激动。调解过程中,双方因赔偿款多少发生争执,鲁某家属甚至要对高某动手,声称高某不赔也罢,把高某打成疯子相抵了事,高某觉得鲁某家属索要赔偿太高也很生气,见此情形,调解员王智迅速将当事双方隔离开来。王智首先采用“倾听法”,让当事人双方把各自内心的痛苦倾诉出来,已达到“泻火”的目的,然后开始劝解当事人,讲明交通事故是意外,调解的是民事赔偿问题,而一旦发生新的冲突,造成伤害,轻者违法,重者犯罪,是故意行为,要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又要发生新的问题,而且要给纠纷的解决增添更大的困难,何去何存,自己掂量事情的轻重。经过劝解开导,当事人双方的情绪恢复了理性,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一场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纠纷得以平息。

2011年2月,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王智被调解委员会聘用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这8年里,王智凭借满腔热诚不断学习人民调解相关知识和调解技巧,总结调解方式方法,他的口头禅是“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总结出自己的一套调解步骤:一是用诚心和耐心倾听当事人内心的苦楚和诉求,即“泻火”,二是用公心和热心通过法理情理劝解当事人理性对待和解决纠纷,即“调解”。从事调解工作8年来,王智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157件,成功105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2%,案件涉及金额10594.19万元,累计接待群众咨询9200人次。2014年王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一心为民、公平公正,敬业正直、无愧标兵、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等等这些是纠纷当事人送给王智锦旗上的题字,这是王智以一名人民调解员身份赢得的口碑。2014年3月,王智在调解郭某驾驶小货车与刘某、刘某某小汽车相撞致使刘某受伤,两车受损事件中,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郭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计算郭某应该赔偿刘某、刘某某医药费、误工费、修车费等各项费用23000元,而郭某坚决只给8000元,双方僵持不下。王智经过调查了解到郭某系粮站下岗职工,其妻子常年卧病在床,为了生计,他借债买车跑运输,根本赔不起刘某和刘某某的费用,王智考虑到郭某的现实困难,请来与自己私交甚好的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对刘某的受损车辆进行查看,修理厂负责人愿意只收4500元成本费将刘某的受损车辆修好,经过先后5次的调解协商,双方最终以11768元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使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交通事故纠纷中,多赔与少赔是一对主要矛盾,受害人要求足额赔偿或者额外补偿,都在情理之中,赔偿乙方从自身利益出发,按法律法规标准赔偿,不想多赔也无可厚非,但是当事双方常常因此争论不休。2018年3月,事故当事人李某、郭某就因赔款金额的分歧僵持不下。李某的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入的是全险,按照保险公司规定计算出向郭秀华赔偿135995元,可是郭某要求李某至少要赔偿25万元,理由是自己受伤落下残疾永远无法恢复到从前的样子,而且精神和经济都遭受到损失。李某则坚持认为自己的车辆入全险就是为了发生意外时降低成本,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不能让自己再掏腰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甚至还相互当场谩骂起来。调解员王智见状随即用流传在老百姓中间的一句谚语——“若要公道,打个颠倒”来启发双方,劝李某换位思考,钱可以再挣,但身体的严重损害,再怎么恢复也回不到原装器官了,反问李某:假如让你受伤,对方给你赔偿,你愿意吗?李某随即回答肯定不原意;反之又劝郭某,虽说健康无价、生命无价,但纠纷总要了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标准,是所有公民的统一标准,没有例外,作为受害方可以适当多得一些赔偿,但也不能狮子大开口。经过反复做双方的工作,最终以李某赔偿郭某各项费用214995元化解此案。

“春风化雨细无声,人民调解暖人心”。2019年春节前夕,准格尔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老王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调解员王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他的手机24小时为开机,不管是休息时间还是休息日,只要当事人有咨询他都一一细致解答,老王是群众对王智的尊称,是人民群众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现场教学者,是矛盾纠纷的化解者,是法治宣传的传播者!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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