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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天津 董淑磊

2019年05月22日13:5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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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淑磊是一名普通基层人民调解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最前线”。这些年他不断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人民调解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百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合理诉求,他平时注重学习党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其内化于心,在实践中予以灵活运用,在与当事人接触中,他耐心、细心、贴心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自己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质量的服务质量,赢得了百姓的信赖和赞许。

每一次法、理、情的博弈碰撞,他是贴近百姓的剧中人……人民调解工作与百姓零距离,调解的过程中,什么难事什么脾气秉性的人都能遇到,董淑磊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调解员,秉持为百姓解忧的工作信念,为了使矛盾化解达到最佳效果,董淑磊给自己立下了接待群众的不少规矩:笑脸相迎、端茶递水、平心静气、倾听诉说、案结事了、起身相送,让群众来的时候血脉偾张,走的时候内心愉快,营造化解矛盾纠纷的轻松氛围,虽然是一个小窍门,但是他从中尝到了不少甜头。2017年深冬,天特别的冷,张某一家三口人因房屋不能过户找到镇政府,在政府大院里情绪激动大声喧哗要求见镇领导,情绪失控甚至扬言: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诉求,他们就住在这不走了。董淑磊第一时间介入,先把他们请到调解室端上热茶,安抚当事人,待当事人情绪有所平复之后,坐下来诉说不满。董淑磊则耐心倾听,设身处地地为其分析情况。当事人要求赔偿40万元的损失费,理由是张某的房产因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偿服务致使房屋不能正常过户,耽误入市买卖,损失惨重。面对此情此景,董淑磊用事实说话,坚持把依法调解作为基本点,不游离于法治之外,调解时有理有据,历时三个多小时,反复调解,用法说理浇灭了当事人的怒火。

每一次法、理、情的无缝对接,他都是藏着一颗为民服务之心的剧中人……做群众工作,群众感情是第一位的。工作之余,董淑磊常思索调解剧中的人和事,从自身角度去思考问题,带着深厚的、朴实的群众感情去做工作,拉近和群众的心理距离,努力做群众需要的人,信赖的人,可谓 “小调解、大格局”。

2018年7月份的一场大雨,某小区楼上的周先生因疏忽大意致使雨水漏到了楼下张大爷家,张大爷家被雨水浸泡,财产受损,赔偿问题几经调解未果,张大爷非常生气,双方矛盾愈演愈烈。董淑磊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原委,摸清实情,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剖析事实、阐述道理、明确责任,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一场看似无法调和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调解员,当双方当事人面带笑意离开,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成就感不可溢于言表,从内心深处真切地感受到:原来矛盾双方当事人也和他的内心一样纯净而美好。

每一次法、理、情的交融升华,他心系百姓,从不懈怠,为百姓服务,他是剧中人……工作中遇到“钉子户”、“硬骨头”、“犟死牛”是常有的事。对这类当事人,过去一靠震唬二靠拍的调解方法,未能有效疏导当事人情绪,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处理这类矛盾,董淑磊注重总结,从老调解员和自己的工作中积累经验,提炼方法技能,针对不同类型的人,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改变当事人的思维定式,努力将调解不成的纠纷导入诉讼等法治渠道解决。2018年9月份,上百名外来务工人员来到镇政府,要求解决韩资工厂和某劳务派遣公司拖欠的工资问题。工人们情绪激动,场面几近失控。董淑磊和他的调解团队进企业、走车间、找源头、讲法律,引导当事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使拖欠外来务工人员的210万元的劳动报酬得到了妥善解决。

董淑磊和他的同事把岗位当“战位”,厚置铺陈,将自己融入百姓中,切身为百姓解难题,化解了一个个矛盾纠纷,把法律服务送到百姓身边,解决百姓身边烦心事,他们都是剧中人……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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