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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广东 刘志锋

2019年05月22日14:1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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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锋自2011年就任鹤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近四年来,刘志锋参与调解的纠纷达563多宗,成功率100%,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追回各类赔偿达3200多万元。刘志锋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社会治理创新,创新性地协助成立“昆仑法律顾问团”“昆仑协和会”等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保障群众权益:两个月解决12年无果难题

刘志锋2003年大学毕业后,扎根基层14载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近年来,鹤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层政府分忧、助企业经济发展、给群众提供便利,鹤城镇调解委会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体三等功”等称号,刘志锋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广东省优秀调解员”等称号。

在走街穿巷、进村入户过程中,刘志锋通过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争取法律保护逐渐赢得信任与支持,调解工作也打开了局面。2016年5月27日,时年90岁的文某,前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找刘志锋咨询。文某的儿子文某某,于1982年在鹤山市某公司工作时意外受伤,长休在家,至2004年原公司解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得到工伤赔偿,还于2016年被确诊为六级智障。由于生活困顿但又不了解如何追讨,文某这个九旬老人四处奔波多年仍然无果。受案后,刘志锋先后20多次主动上门联系接盘企业负责人组织调解,不厌其烦地向该公司领导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加班加点奋战,刘志锋那股执着劲儿感动了该公司上下,最终同意承担文某某的工伤赔偿金,并于当年7月20日将28万多元转至文某某银行账户。至此,持续12年的难题得到彻底解决。

借助社会力量:为“大调解”注入创新性内涵

2011年12月,鹤山市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被列入全省第一批23个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刘志锋主动参与,协助鹤城镇制定了纲领性文件,配套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逐步构建起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体系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建立了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村(居)调解室。在此过程中,刘志锋想到,如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可促进矛盾纠纷的更有效快速化解。于是,刘志锋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创新性地成立多个具有调解功能的社会组织,将调解网络延伸至全镇各行各业,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为“大调解”注入新内涵。

例如,刘志锋结合律师“三进”工作,吸纳鹤城籍的法律工作者,推动成立了“昆仑法律顾问团”;充分调动16个村居的“三老”以及有威望的村民成立“昆仑协和会”,利用会员配合参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乡贤治村作用。为了促进以上的社会组织的形成,刘志锋常放弃周末、牺牲晚上休息时间,登门拜访“准协会成员”,动员他们为鹤城的平安和谐添砖加瓦。最终,两个社会组织顺利诞生并发挥作用,其中,2018年6月,刘志锋联合“昆仑法律顾问团”,为110多名遭拖欠工资欲图上访的企业员工,通过调解成功追回工资120万元。

刘志锋坚持“点上求突破、线上促提升、面上拓联动”的工作思路,在“昆仑法律顾问团”和“昆仑协和会”的示范带动下,经其引导,鹤城镇原有的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驻村律师、宗族长者、海外乡亲、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老干部等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中。情理结合、疏控交融调解模式在鹤城镇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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