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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湖南 宁乡市司法局

2019年05月22日14:5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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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解决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多渠道受理,快速化调处,2017年,全市调处各类纠纷11721件,治安刑事受立案下降12%、17.6%,信访总量下降近50%;2018年,调处各类纠纷12264件,治安刑事受立案下降19.4%、8.6%,信访总量稳步下降,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一、以强基固本为重点,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

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健全以市矛调指挥中心为龙头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建一个调委会,每个村民小组、网格、楼栋安排一名纠纷信息员,建成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33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4个;完善诉调、检调、警调和访调对接机制,设置专业调解室38个,每个调解室配备2-4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总数达374名,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无盲点、调解队伍全覆盖、调解工作全方位。优化调解工作机制,完善纠纷导入处置、分级调解、终结导出等制度,评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等级并与待遇挂钩;将矛盾就地化解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全市综治考核,发挥人民调解的防火墙作用。如坝塘镇保安村探索建立党员志愿者、“五老”志愿者、妇女志愿者、先进分子志愿者等群众主动参与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服务,小到一棵树的归属,大到外出务工村民数十万元的伤残赔偿等,都通过调解妥善解决,连续14年无纠纷上交、无刑事案件。据统计,全市90%左右的矛盾纠纷都化解在乡镇村组,基本形成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的良好局面。

二、以服务群众为根本,构建“316”群众工作新格局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根据市委《关于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若干意见》,扎实抓好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常态化。突出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和包调查、包调处、包解决的“四定三包”责任制,每月督查指导、通报计分排名和典型案例,使该项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尤其在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中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据统计,2017年、2018年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万多起,未发生一起涉稳事件,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确保了重大节假日、十九大等特护期的平安稳定。二是主动介入化解信访积案和大要案件。成立市联调委,专门化解信访积案,根据各乡镇和部门上报情况,找准难点重点,近三年成功化解信访案件400多件。

三、以创新为动力,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

在全省率先开发出人民调解信息平台,嵌入宁乡司法局和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智慧宁乡APP、宁乡政务信息网,覆盖粉丝近30万人。市民进入平台后,输入纠纷情况或上传相关照片,就可一键上报纠纷、申请调解;平台能自动识别市民身份证、地理位置和手机号码,下发调解指令,接到指令的调解员快速联系群众,及时调解并上报情况,初步实现了纠纷在线咨询、在线受理和线下实时处理,达到“件件有回音”。截至2019年1月,接收派发调解工单7797件,调解完成7748件,调解成功率99.4%。2018年11月,大屯营镇刘某因附近花明楼镇一石灰矿开采导致房屋受损,在市人民调解信息平台咨询赔偿事宜,平台接收后自动转给花明楼镇调委会。经过花明楼镇调委会、大屯营镇调委会3次联合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宁乡市司法局还联合全市35家新媒体平台,成立全省首家新媒体普法联盟,将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有机结合,各平台及时发布人民调解案例普法,接收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线索,由市司法局安排专人化解纠纷。联盟成立一年多以来,帮群众化解各类纠纷200多起。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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