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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辽宁 朝阳市司法局

2019年05月22日15:3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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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朝阳市司法局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新途径、新手段,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人民调解在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显著。

——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政策支持

朝阳市司法局坚持以有为争有位,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得到朝阳市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关注。2014年,以朝阳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功能,加强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朝阳市委办、政府办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朝委办[2017]24号),从丰富人民调解组织形式、优化人民调解资源配置、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2018年6月,又以市政府名义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全市“源头治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议,强化了各地区、各行业部门“联调联动”协作机制。

——术业专攻, 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几年来,朝阳市司法局下大力气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成果丰硕。一方面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调解员,一方面加强村(社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截止目前,朝阳市一村(社区)一专职调解员配备工作目标全部落实,全市1563个村(社区)聘用专职调解员1565人,实现了全市各村(社区)全覆盖。每名专职调解员每月补贴经费100—500元,每成功调解一件纠纷补贴50—100元。

——拓宽领域,大力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朝阳市司法局与卫生、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完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诉前、警调、访调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朝阳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围绕朝阳市经济发展中心以及扫黑除恶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新城建设、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等易激化矛盾的调解工作。在主动介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调解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和隐患,开展全面、定期、重点排查;对易发、多发和易激化纠纷的地区、单位、重点人、重点户进行重点掌握。对新发生的和存量的社会矛盾纠纷逐一制定调处措施和方案,第一时间消灭化解在萌芽状态下,确保矛盾不激化。

——狠抓规范,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根据《辽宁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从名称、工作范围、人员配备、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等方面加以规范,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工作理念。截止目前,全市规范化调委会1685个,占全市调解组织84%以上。

——营造氛围,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

朝阳市司法局不断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载体,以市广播电视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以及市级司法行政网站等为平台,全方位地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报道工作。

2016年,在朝阳电视台《法治在线》系列宣传了荣获“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的基层调解工作的典型案例;朝阳广播电视报以专访形式对朝阳市医疗纠纷专职调解员伏龙义进行了采访报道,对其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得到市民的极大关注。

——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朝阳市司法局新一届党委组建以来,对朝阳市人民调解工作现状进行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制定了朝阳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划,与新时期矛盾纠纷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现代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运用“互联网+”的思维,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最终实现调解组织规范化、调解程序标准化、调解队伍专业化、调解理念创新化、调解机制多样化、分析研判精准化,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持续、科学、快速发展。

成绩来之不易,前程任重道远!朝阳市司法局将脚踏实地,继往开来,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朝阳市人民调解工作一路前行!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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