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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福建 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

2019年05月22日16:2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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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9年8月,是福建省首家医患纠纷专业性调解机构。十年来,中心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创新全国独特的集预防宣传、现场处置、依法调解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十年间,全市共接受各地来电来访咨询33650人次,经过沟通交流、专家咨询、说服疏导,不需要受理立案就达到化解矛盾效果的有3237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为100%。全市医患纠纷的激烈程度、参与人数也大为减少。所调解的纠纷最快的三天调结,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没有一件反复,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医患纠纷处置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南平解法”最显著的特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成功的做法是“抓早抓小抓了”,最明确的方向是“探索创新发展”。

一、坚持创新引领

着力探索建立医患纠纷处置长效机制,是南平市处置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心创新领导体制。建立了县(市)、乡镇、村居三级联合参与,医患调处中心与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医患纠纷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的“三级联调、四方联动、五位一体”工作机制。

中心科学设置组织架构。中心内设调解指导部、医学专家部、法律援助部、心理咨询部、警务室、医学咨询室、仲裁室、审判法庭等职能科室。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心理咨询委员会,形成了与调处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体系。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医学专家视频网络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医学专家库的共享,解决了县级医学专家咨询难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调解员的作用,形成覆盖全市的基层调解信息网,及时收集医患信息,引导纠纷当事人首选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中心实现职能转变。十八大后,成立全国首家医患纠纷调解协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突出了医患纠纷调解协会的第三方性质,避免了党政机关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

二、突出源头预防

将医患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纳入“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医患纠纷法制宣传方案,利用每年“12.4”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在城市展出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开展医患纠纷法制宣传。对全市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技能的学习培训。通过建立调处工作分析、信息通报、纠纷排查预警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发生,改变了中心只能事后调处,事前无能为力的状况,使调处中心的工作覆盖到纠纷发生的事前、事中、事后。中心内设立了医学、心理学、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咨询委员会,为上门的患者提供服务,使许多纠纷在与患方经过沟通交流、答疑解惑、说服劝导之后,不需立案就达到了化解矛盾的效果。通过送法下乡、入户宣传和专家咨询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引导患者及家属自觉依法依规处理医患纠纷,现在95%以上的纠纷都是患方主动到中心要求调解的。

三、讲好中国故事

多年来,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主任龚选民潜心致力于医患纠纷理论和实务研究,频频在国际舞台交流,让“南平解法”走向世界。2015年8月,龚选民应早稻田大学邀请,出席在日本东京举办的“第四届东亚法社会学会议”,在这次会上,《中国医患纠纷调处模式研究》向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发出了响亮的“中国声音”。2016年8月,受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邀请、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委派,龚选民前往首尔协调处理中国同胞与韩国医疗美容机构的纠纷,并在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发表《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制度介绍》的演讲;2016年8月,龚选民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委派,参加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22届世界医学法学年会,并发表演讲;2018年11月,龚选民到以色列耶路撒冷,参加“联合国第十三届世界生命伦理大会”。医患纠纷“南平解法”频频亮相国际舞台,得到相关国家同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十年来,中心还应邀到英国、法国、德国等国演讲交流,把“人民调解”东方一枝花向世界传播。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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