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事迹>>类别>>调解为民好榜样

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甘肃 庆阳市合水县司法局板桥司法所

2019年05月22日16:39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近年来,板桥司法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区域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甘肃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集体”,1名工作人员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一、勤思善行,传承、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司法所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级“路网”建设项目落地,果园面积不断扩大,产业园区雏形初具规模,当地客商云集,流动人口较多,治安案件高发的实际。建成了庆阳市首个人民调解中心,组建立了由特邀人民调解员、党员、律师、民警等27人组成的调解员团队。

二、积极创新,探索推行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调解模式

1、“阳光调解”实现多重效应叠加。2013年6月,一起土地流转纠纷,导致邻居反目成仇。经调解员反复调解,纠纷还是未得到化解,后司法所邀请村里的人大代表、村上法律顾问和本家亲戚参与这起纠纷的调解工作。经过人大代表和律师的法律分析和本家亲戚耐心劝说,兄弟二人握手言和。这种调解被固化为人大代表监督,执业律师听证,相关群众参评的“阳光调解”模式。“阳光调解”实行以来,不仅有效化解了群众纠纷,而且通过群众参与调解,“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还起到了明显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实现了多重效应叠加,逐步被省、市、县大力总结推广。

2、“1+3+x”调解模式有效化解了一大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在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反复上访、缠访、围堵政府机关、家族冲突等事件中,司法所力量明显薄弱,难以应对。经过认真总结和推广应用,该所形成了由司法所牵头,村调委会第一时间掌握矛盾根源、纠纷问题第一手资料;包村工作组第一时间稳控态势、疏导情绪;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镇党委、政府协调事件对应管理部门参与处理的“1+3+x”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运用这种新的调解方式先后成功化解了石油开发遗留问题致使的群众长期挡路,石油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均引起的家族恶性械斗、夫妻不和引发的家族械斗等41起纠纷。

3、基层党委+镇调委会、村党支部+村调委会、党小组+党员(联络员)的“网格化”党建融合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为了实现矛盾纠纷问题第一时间掌控,板桥司法所将党建和矛盾纠纷化解预警紧密结合,形成覆盖67个村组、农户的“网格化”管理。

三、凝心聚力,锻造起一支业务过硬的调解队伍

1、整章建制,规范运行。为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我们在各调委会、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室建立了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重大纠纷快报制度、来访接待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同时建立了人民调解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了矛盾纠纷“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是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等级分类、实践历练;二是充分发挥调解员师徒结对、能人效应、取长补短。自2016年以来,先后组织各类培训11次,模拟现场调解12场(次),成功推出金牌人民调解员7人,调解能人3人,特邀人民调解员5人,同时坚持优胜劣汰的方式,解聘不能胜任工作的调解员3人。

3、紧盯一线,破解难题。坚持抓好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性排查,有效地发挥了党员(联络员)“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紧盯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排查和调处,先后化解历史遗留的“陈年旧事”7件、久拖未决的“难案”4件、情况复杂的“大案”2件。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3年来,板桥司法所集体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1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7%,化解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上访、缠访、历史遗留问题19起,预防了9起恶性事件发生,主动介入为有诉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112人( 次),为人民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680余万元,树立了维权的一面旗帜,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满满赞誉。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