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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广东 何永钊

2019年05月22日16:40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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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遇到过这么好的人,他从来都没有架子,遇到任何问题都是亲力亲为。工作时他像一位老师,给我们传授专业知识,生活中又像一个大哥哥,关心我们的生活。”谈到何永钊,大岗镇调解委员会的同志们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

甘当和事佬善解千千结

“还我血汗钱……”2018年10月29日,外来务工人员肖某在南沙区大岗镇一建筑工地5层高楼上拉出了这样触目惊心的横幅,并扬言得不到解决就从高楼上跳下去。

作为大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接到调解任务后,何永钊往返工地和调解委员会极力安抚肖某情绪,教育肖某即使是为工友讨薪、为自己讨要工程款也要依法维权,采取极端手段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理应受到教育和处理,肖某经教育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适当,积极承认了错误。何永钊同时严肃告知分包商罗某和业主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10月29日当晚加班加点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你看,这‘双手紧握’调解徽章是人民调解员的标志,戴着它老百姓都很认可。”每次调解时,何永钊都会佩戴这样的徽章,表明自己的身份。

“这是我们的工作群,全镇调解工作一盘棋,我们的调解经验也在这上面交流,很多疑难案件也在这上面共同研究分析,每个调解员都在上面学到了很多东西……”镇调解委员会为每个村居都建立了一个调解微信群,同时还建立调解工作统筹群,把村居法律顾问和调解主任、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镇各单位部门负责人都拉进了群里,群策群力解决大岗镇的矛盾纠纷。

“调解员是为人民服务的”

“和群众打成一片,把自己融入群众。”何永钊把大岗镇当作自己的家,把居民当作亲人。他走街串巷化解矛盾、坚守在调解工作第一线……为辖区居民解决一件件小事儿,以自己热情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支持,被群众称为安全稳定的保护者,群众的贴心人。

甲村村民梁某,因与前妻家人(乙村人)素有积怨,为此一直对前妻领取女儿的低保金耿耿于怀,甚至于2016年诉请法院判决返还,得知梁某前妻身患精神分裂症,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80多岁的寡母照顾,生活也很是困难。何永钊得知情况后,组织调解委员会的同志主动联系甲村村委和乙村村委发起执行和解的斡旋。最终将心比心获得了梁某的体谅,主动放弃了向前妻追索低保金的权利。“钊哥用自己的经历说动了我,让我明白自己对子女的付出最终是会得到回报的,而与前妻之间的关系也会影响到我在女儿们眼中的形象,何况我们夫妻之间原是有情分的,谢谢钊哥!”梁某在调解回访时这样告诉调委会的工作人员。

健全组织,探索打造商事纠纷化解平台

何永钊同志在区司法局指导下结合南沙区自贸区发展,打造国际化商事纠纷化解平台。成立大岗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助力商事纠纷化解。大岗镇商事调解委员会由大岗镇商会理事会成员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及调解员,区司法局指派律师担任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商事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为化解企业之间及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和经济纠纷提供了平台。探索设立外资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017年12月初,何永钊同志与多家外资企业初步洽谈成立外资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该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2018年设立。

何永钊,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1986年参加工作,33年来一直坚守调解第一线,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他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信任好评和上级各部门的充分肯定。

历年由于何永钊同志成绩突出而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其中多年被上级部门评为基层调解工作的先进工作者;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2年被广州市司法局授予“人民满意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荣誉称号;2018年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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