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事迹>>类别>>调解为民好榜样

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广西 陈海靥

2019年05月22日16:42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陈海靥同志199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蒙山县蒙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她政治坚定、爱岗敬业,调解有方、调解工作业绩斐然,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善用法治思维把脉矛盾纠纷,法律素质娴熟过硬

从事调解工作之后,本是学农的陈海靥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和工作间隙刻苦自学法律知识,经过不懈努力,于2012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A证,从一个门外汉,成为一名专业法律素质过硬的人民调解行家。在调解中,她总能娴熟地从法律层面为当事人剖析讲解案件的法律性质,运用法律说服当事人,做起调解工作来游刃有余。

2018年1月,蒙山镇某生产小组的村民和组内的几名出嫁女因征地款发生纠纷,向蒙山镇司法所申请调解。陈海靥在了解了矛盾产生的前因后果后,通过查找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深入调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了解到村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认识盲区是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本原因。于是,陈海靥决定采用“调宣结合”的调解方法,在该生产组召开户主及代表会议时,先将收集整理好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资料发给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再围绕法律有关规定,通过法律解释、利益平衡、案例说服等技巧开展调解工作,并一一解答村民们关于集体财产分配与集体公益事业的捐资等问题。在陈海靥的一番宣传说法教育下,组内的户主和代表们都签字同意将征地补偿款分配给组内的几名出嫁女及其子女,将这件涉及近40多户100多人、金额近17万元的出嫁女及其子女征地款分配纠纷案顺利解决。

总结调解方法巧解矛盾纠纷,技巧运用得心应手

陈海靥同志爱思考、勤总结,从多年的人民调解经历中,她总结出了“稳、准、释、促”四字调解法,并得到广泛的推广。2018年7月下旬,经过4次调解,反复沟通,成功化解涉及近千人的合同纠纷的矛盾纠纷。

纠纷发生在2018年2月,李某组织工人在蒙山县蒙山镇某村的果园中进行采果和运输活动。村里8个生产组的约200名村民到现场进行阻止,双方发生冲突。收到讯息后,陈海靥立即赶赴现场,使用“稳”字法对现场群众情绪进行稳控,成功说服群众从果园中撤离,并定下调解会的召开时间。

接手案件后,陈海靥与蒙山镇调委会其他调解员马上对纠纷展开调查,运用“准”字法,找到了村民与李某发生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复垦费交纳的问题。抓住这个切入点,陈海靥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进行了研究,并深入调查蒙山县周边类似的案例,作为调解依据。正式调解时,陈海靥运用起了“释”字法,结合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有关法律法规详细进行了解释说明。经过4次调解会,双方初步达成共识,但在调解协议书的细节上又有了新的分歧。陈海靥用上了“促”字法,以主动沟通的方式,多次引导、促进与村民和李某进行积极的磋商,最终成功让双方达成和解。

牢记为民宗旨奋战调解一线,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在调解工作中,陈海靥总是以群众的诉求为已任,以高度的责任心与奉献精神化解纠纷,即使临时有群众请陈海靥去帮调解非预约纠纷,她也并不推辞。从事调解工作十多年来,陈海靥调解了近200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对待纠纷,无论大小、复杂疑难与否,陈海靥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不求名利,但求纠纷平息,群众开心。”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