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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广西 蒙华桢

2019年05月22日16:4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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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华桢,女,壮族,46岁,中共党员,1998年3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11年9月到基层司法所工作,2012年4月开始担任思恩司法所所长。她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无怨无悔,用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辖区群众带来一片安宁,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7年来,她指导16个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340人次,受理、调解纠纷2045起,调解成功20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9%;亲自调解矛盾纠纷128起,调解成功128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纠纷现场,巾帼不让须眉

“有纠纷,找蒙所”,这是思恩老百姓口中相传的话。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她力求第一时间赶到纠纷现场,瘦小的身影成为群众心中的“定心丸”。2012年1月14日正值周六中午,蒙华桢接到调解信息员电话,才勇屯群众正纠集40余人手持器械阻挠县供电公司施工队电网改造施工,想要阻止通过才勇屯的田地架设电线到上敢屯,并扬言谁再施工就打死谁。情况紧急,她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现场“火药味”十足,冲突很可能一触即发。瘦弱的她没有退缩,直接大声告知现场群众冲突后果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逐步疏散集结的群众。通过耐心工作,透释法理,成功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有的放矢,巧化干戈为玉帛

蒙华桢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练就了一套有效的基本功——秉承公心,坚持细心,做到耐心,还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兼顾利益、化繁为简、分步分块、先易后难、大清楚小模糊等调解方法,为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积累了经验。

民工韦某高在某供电公司安装空调触电身亡纠纷,涉事的4家单位为责任承担纠缠不清,经县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果,死者家属情绪激愤,扬言要将尸体抬到县府大院。后县政府将该纠纷案移交该所调处。蒙华桢先做好家属情绪安抚,后仔细了解案情,经过抽丝剥茧,理出各方责任,用兼顾利益调解法调解,让各方当事人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让死者家属拿到了66万元的赔偿金。

思恩镇某村小孩韦某跌入县城某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塘溺水死亡,涉及的十几家单位也在推卸责任,亦经县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果,死者家属天天到县府上访,后责成该所调处。蒙华桢经阅卷走访调查研究,认为案件难调之处在于涉事单位多、理清责任难、集中调解难,结合运用化繁为简调解法和分步分块调解法,找各单位协商,让他们委托其中一家代理与死者家属调解,最终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

以案说法,直降纠纷发生率

多年来,无论是重大疑难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蒙华桢始终坚持“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的原则,不仅力争给每一个当事人公平公正的调解和交代,还立足当地实际,建立健全镇、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和调解培训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干部包村、逐级调处、问诊调处、会诊联调机制,成功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蒙华桢都对其进行总结、分类,并不定时深入辖区各村屯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加强与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沟通联系。通过与村委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面对面分析案件,分享调解工作的经验方法,发放实用法律知识读本,解读频发、易发的纠纷矛盾中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村委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纠纷能力,对于类似民间纠纷,他们都能轻而易举地化解掉。通过蒙华桢和同事们的努力,思恩镇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屯一级得到调解化解。

此外,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蒙华桢都会就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为群众讲解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为他们消除自身类似的纠纷提供了借鉴,有效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据统计,思恩镇矛盾纠纷案件从2011年的500多件直降到2018年的100余件,矛盾纠纷发生率降低了80%,成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孟瑶婷(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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