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事迹>>类别>>调解为民好榜样

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江西 黄寿孙

2019年05月23日14:43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黄寿孙,曾任江西省崇仁县礼陂镇司法所所长,现任礼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曾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抚州市委政法委授予的“抚州市人民满意的调解员”等,他不是干部,却管起了“一摊子事”,活跃在礼陂镇。由黄寿孙创办的以自己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黄寿孙工作室,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成立了,黄寿孙始终奋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依法调解,调顺民心,其带领调解室成员调出了和谐一片天,为政府与百姓架起了“连心桥”。

在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黄寿孙一丝不苟地履行着调解工作室的主任职责,他带领工作室的退休老同志,将法治理念渗透到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认真有益的探索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黄寿孙人民调解员工作室共依法依规调解民事矛盾纠纷128件,其中“急、大、难”矛盾纠纷12件,调解成功率100%,并获得老百兴赠送的锦旗32面。

黄寿孙同志是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的全程参与者和实践者,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的见证者、参与者。普法和调解两项工作是他的强项和亮点。他三十多年如一日的坚守在平凡工作岗位上,无私无畏默默奉献,谱写出人生不平凡的业绩。他呕心沥血,用心探索,勇于担当,创造了“四心调解法(诚心、真心、耐心、爱心)”和“调处五字功(排、调、度、巧、廉)”。在推进“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同时,黄寿孙用心、用情,化解2起涉及干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急、大、难”矛盾纠纷。

在具体的调解工作中,黄寿孙始终坚定信念,热情服务,不忘初心,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2016年,62岁的退休女教师罗某某被一辆无牌照的三轮电动车撞伤,花去医疗费1万,但肇事方只支付了3000元,罗某某的两个儿子听闻剩余欠款拖上半年没有支付。于是,两个儿子打算趁着年底回家过年之计,装上一车人去拆肇事方的房子。情况十分危急,黄寿孙知道后,在第一时间带着“法律明白人骨干”驱车来到现场制止,并在除夕当天把双方当事人请到县交警大队开展“有理大家评” 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签订并履行了调解协议。

从事调解工作34年来,黄寿孙共调解矛盾纠纷230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无一件重调,无一件上访,制止群众械斗5起,为弱势群体特别是青少年和60岁以上老人提供法律援助93件,调解“急、大、难”矛盾纠纷68件,帮助企业法人和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避免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