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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江西 阳昌绍

2019年05月23日14:4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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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省芦溪县有位调解员“名气”响当当,他的名字老幼皆知,他就是阳昌绍。由于他为民排忧解难,满腔热情,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老绍”。2005年村级换届,他当选为村委委员,一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18年又高票当选为村委主任。在这十几年里,他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换来了全村的和谐,传递了浓浓的爱民之情。先后荣获了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江西省劳动模范等20多项荣誉。

心中有民民为天

老绍经常这样说:百姓利益比天大。他怀揣一颗爱民之心,对人民调解工作总是乐此不疲。2011年5月份,徐连芳承包了示范水库挡土墙工程,总共工程款6000元。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贺宁只付给他1500元,余款至2015年底都未付清。老徐多次催收发包方一直不理睬,在一时冲动之下2015年12月15日,老徐带着大锤和铁镐去挖挡土墙。老绍闻知此事后,急忙赶到工地制止老徐的莽动行为,他严肃地指出:“乱挖水利设施是违法行为,讨工程款要走合法程序。”听了他的一席话,老徐自知理亏,连忙向老绍赔礼道歉。后来,老绍找到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在一起调解。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双方都意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发包方一次性付清了承包方的工程款。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终于平息了,老徐遇人就说:“老绍把人民的利益看得比天大啊!”

依法调解化积怨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该村下屋组老明和老发互为邻居,为争一块不足10平米的空地闹矛盾纠纷长达十年之久。这件纠纷是阳昌绍在村委会上班不久首啃的 “硬骨头”。他接手此项工作后,利用业余时间走访了该组老农和群众,经过一个星期的调查了解,终于牵住了“牛鼻子”。原来这快空地是老明祖辈曾建过猪舍的地方,在20多年前就倒塌了,老发的住房紧挨这块空地,他将这块空地围成菜园种菜,当时村委会在该组搞新农村建设要拓宽村民入户道,这块空地双方争执不让,使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在这节骨眼上,老绍找到双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耐心细致地向他们宣传《物权法》相关法律知识,并判定该土地的经营权属归老明所有,老发补偿了老明300元征地费,久拖未决的矛盾终于化解了,双方握手言欢,至今和睦相处。

普法宣传出成效

珠亭村农民普法学校是2008年初建立的,这是阳昌绍在村级换届当选村委员后为村民做的一件大好事,成为当时全市首家村级农民普法学校。几年来,阳昌绍将普法学校“经营”得有模有样,人气也非常“旺”。普法学校里有法律培训室、法律图书室、法律咨询室,他自己也成为了普法学校的一名老师。并定期请律师为村民讲法律常识,请优秀调解员为村小组长谈调解方法,等等。在珠亭村的学校、企业、屋场都有他忙碌的身影,大家围着“老绍”听他讲法律常识、法律故事。

近几年,阳昌绍更加重视全村的法治建设工作,将任务具体分解到村小组长、中心户长,切实做到普法全覆盖、宣传无盲点,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村民也形成了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心中有法的法治意识,村里的民主法治建设也上了新台阶,珠亭村荣获了“全国无邪教创建示范村”、“全市普法先进单位”、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为民服务练真功

为了提高自己依法调解的业务能力,老绍研读法律书籍,常常是白天忙工作,晚上忙学习,并用仅存的左手艰难地写出了4本达5万余字的读书笔记,不断充实了自己,在他的影响下,村民们遇到矛盾时首先都会先思考是否合法,再请教老绍处理方法,法治观念在每个人头脑扎下了根。2018年,“老绍之家”新组建了由法律服务员、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员为一体的“三员一家”服务团队。并借鉴“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从而形成“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办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崭新的为民服务格局。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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