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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云南 许华

2019年05月23日16:0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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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华,女,汉族,1977年9月出生,1998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瑞丽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了20年,现任瑞丽市姐相乡银井涉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员。她深入走访群众,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工作成绩为瑞丽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走访 陌生人变贴心人

刚到姐相乡银井涉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员时,她想深入到群众中去,可村民们见到她大多态度生冷,有时还关门拒客。2016年6月的一天,辖区有两名村民因西瓜买卖出现纠纷,村里几次调解都不成功,许华知道后,准备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但村里的群众不是对她关门闭户,就是不理不睬,面对群众冷硬的态度,情况都了解不清楚,更不用说调解了。村里群众多年来一直认为矛盾纠纷调解员去谁家,这家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想成为别人的话柄。得知情况后,她开始尝试着换上便装,走到田间地头,看见群众劳动就上去搭把手,拔草、施肥、打药,边干边聊,互相沟通。村民王某家的拖拉机坏了,许华主动联系农机站的人来修。李老伯去医院看病,许华联系熟人帮忙挂号、拿药。久而久之,群众们渐渐熟悉了这个美女调解员,也知道了小许来村子里面是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所以大家有什么话都愿意同她聊聊,有什么事都愿意找她帮忙解决,有了群众的帮助和支持,开展工作顺利多了,许华也深切的体会到从走进村寨到走进民心的转变。

二、法律宣传,“糊涂人”变“明白人”

许多边民纠纷的产生都是中缅两国边民法律法规意识差,特别是缅甸边民对我国法律认识不足所导致的,因此,增强两国边民的国界意识和法律意识是减少和预防边民矛盾纠纷发生、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治本之策。针对这一情况,许华同志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治本之策来抓,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大力营造边境线上的普法、学法氛围,让群众从法律上的“糊涂人”变“明白人”。。

一是建立边境普法宣传网络。她充分整合人力资源,将各边境村寨的人民调解员同时聘任为普法宣传员,将他们培养成法律明白人,成为边境一线的普法宣传骨干力量。在调解边境边民矛盾纠纷过程中向缅方人员宣传我国法律法规,形成“以普促调”、“以调助普”的工作格局,不仅提高了缅方边民对我国法律的了解和进入我国后的守法意识,而且促进了边民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

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她利用中缅边民矛盾纠纷调处中方主调人的身份,定期邀请缅方村社头人,民族长老到我方进行民间形式的会晤,采取座谈交流、赠送图书、实地考察等形式向其宣传介绍我国法律法规,以达到“宣传一类人群,影响一片边民”的宣传效果。同时,在重大民族节日和民族宗教庆典活动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展板、观看法制节目等双方边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前来参加活动的缅方边民宣传我国法律法规,让其在轻松愉悦的环境和氛围中感受我国法律的威严,从而提高其入境后的守法意识,逐步形成在我国境内依法办事的观念。

三是创新普法形式。许华同志积极利用缅方边民到我方赶集的时机,经常性地在各边境通道、集市设立宣传点,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傣文、景颇文宣传册,由通晓缅语、傣语、景颇语的宣传员现场解答等方式宣传我国《刑法》、《民法》、《禁毒法》、《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同时在我方位于国境线边的村寨,利用晚饭后的时机播放傣语法制广播宣传法律法规,这样做既提高了我方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使通晓同一民族语言的缅方边民潜移默化的受到了教育。结合姐相乡中小学都有一定数量的缅籍学生借读就学的实际,她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将每一名缅籍学生都培养成为“边境小小普法宣传员”,让其将学到的中国法律知识带回缅甸,带到父母亲朋身边,影响周围人群。

三、化解纠纷,了结群众多少“恩怨情仇”

姐相乡位于瑞丽市中部,下辖4个村委会,40个村民小组,全乡人口17000多人,居住着傣族、德昂族、布依族、汉族等多种民族,是一个典型的以傣族为主体聚居民族的边境农业乡。该乡与邻国缅甸接壤,国境线长22.73公里,边境线多以田埂、水沟为界,中缅两国20多个村寨分布在国界两旁,形成了“一寨两国”、“一家两国”等独特的景象,两国边民多为傣族,民族同宗,语言相同,千百年来共饮一江水,同走一条路,建立了深后的胞波情谊。

特殊的地理区位加上近年来瑞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缅双方边境贸易往来、社会交往日益频繁,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发生频率高、高解难度大、解决不彻底等问题。面对如何及时化解中缅边民矛盾纠纷,促进边境和谐稳定,成了许华这个调解员到任后面临的重要课题。她通过不断调研,与边防派出所积极协作,特别是依托傣族老年人威望高、说话有人听、有人信的优势,逐步摸索出了以民间调解的形式,以人民调解的方法,建立“调解员、边防民警、中缅两国村社干部和老年人”三方联调机制,并在辖区银井村建立了涉外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联合缅方共同调处两国边民贸易互市、生产生活、家庭婚姻等纠纷,使传统的调解方法逐步转变为有组织、依法律、多部门联合调解方式,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大幅提升,并探索建立了“合法合理、理性调解、自愿对等”三项原则和申请——审核——调解三步走的工作流程,以及翻译、回避和公证人制度,确保了调处过程合法公正、程序规范。涉外矛盾联合调处中心建立以来,共调解边境边民矛盾纠纷176件,成功率达97%,边境边民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没有一件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群众不满的事件, 该调解中心也被边民亲切称为“边境线上的国际小法庭”。

2018年2月,姐相乡甲村村民喊某和缅甸乙村村民岩某,为了一头猪、一亩西瓜,差点在国境线上打了起来。正在吃饭的许华接到情况报告后,丢下碗迅速赶到现场,才弄清楚事情的原委。这天下午,缅甸岩某忙着干农活,自家放养的一头猪没有看好。结果,岩某家的猪越过国境线,来到了喊某家的西瓜地里,又吃又踩,一亩多西瓜就全部泡汤了。喊某在事发后将猪扣下,要求岩某赔钱了事。要不然,喊某就要扣下这头猪作为赔偿。岩某不愿意,双方就在国境线上发生了争执。

了解清楚情况以后,许华及时与缅方取得联系,由双方共同出面,及时控制事态,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岩某赔偿1200元给喊某,作为小猪践踏西瓜地的损失。

2018年4月8日,吴某通过姐相乡代办杨某与缅甸泻混村5户村民签订了西瓜购销合同,价格为每公斤0.93元人民币,4月11日,西瓜摘下来后,吴某发现西瓜品质与合同约定不甚相符,就要求进行降价,农户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吴某的货车也被泻混村村民扣押。得知情况后,许华带领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调解,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态度坚决,许华反复做工作,从下午直到将近凌晨1点,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纠纷得以解决。

村民金某的女朋友是缅甸人,两个年轻人情投意合,却遭到姑娘家人的强烈反对。2018年9月,姑娘一冲动就住到了金某的家里。姑娘的家人遂邀约亲戚朋友十余人来金家“抢人”,还扬言要拆掉金家的房屋,牵走猪和牛,双方剑拔弩张。金某见势不妙,遂拨打了许华的电话,许华联合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金某的家里,制止了双方的冲动行为,并请来边民联合调委会的委员一起做姑娘家人的工作。经过调解,姑娘的家人不再阻拦两个年轻人相爱,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类似这样的纠纷在边境线上并不少,由此而引发的磕磕碰碰和涉外纠纷,边民一准想到的就是她这个美女调解员和边民调委会。在中缅边民的眼里,许华是一个主持公道的人,调委会是一个主持公道的组织。缅甸甲村村民见证了多起中缅边民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他逢人就竖起大拇指说:“很公平、很公正,小许和边民调委会解决了很多事情。”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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