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5月28日,天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公安部“净网2019”专项行动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安排,天津公安机关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为主线,紧盯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环境,捍卫网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上半年以来,共侦破各类涉网案件16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1名。
专项行动中,天津市公安局全链条、全方位打击黑客攻击破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淫秽色情、网络诈骗、网络敲诈勒索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深入整治网络黑产、网络乱象,最大程度挤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今年上半年以来,共侦破各类涉网案件16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1名。其中,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侦破黑客攻击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为有效清理违法犯罪信息传播源头,加大对违法犯罪信息多发高发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与网信部门合力开展“清朗”专项行动,共清理淫秽色情、涉枪涉爆、违法办证、网络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信息8634条,关停违法违规网络账号47个,有力维护了清朗的网络空间。
同时,坚决夯实互联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和信息服务商的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互联网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自觉性。期间,对互联网企业开展监督检查6022家(次),关停网站或暂停服务11家,依法约谈整改企业331家,对违法信息突出的2家网站予以行政罚款处罚。强化对移动应用软件的监测力度,对47款含有恶意扣费、隐私窃取和赌博等内容的App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典型案例
一、高氏姐弟网络敲诈勒索案
该案为我市侦破的首例涉嫌利用网络“软暴力”敲诈勒索案件。2019年1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本市有人涉嫌利用恶意投诉对淘宝商户实施敲诈勒索。经向淘宝运营商核查,公司反馈近一时期已有数百家商户反映被人以恶意投诉手段敲诈。公安机关立即对此立案侦查。4月20日,专案组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娟(女,37岁,河北省人)、高某(男,30岁,系高某娟同胞弟弟)。经查,2017年底以来,二人通过微信购买大量淘宝账号。对确定不能开发票的商户下单购物,后以没有发票为由退款并投诉,借机敲诈勒索,敲诈金额500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至2019年1月,二人已成功敲诈700余家商户,获利30余万元。二人购买大量淘宝账号,同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单某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10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我市宝坻区居民单某某(男,21岁,天津市人)编程制作一款名为“热咖宝盒”的手机App软件,利用其传播淫秽色情电子信息,并通过互联网推广招揽代理,发展会员谋取利益。经调查,发现单某某利用该应用软件半年即获利近万元。公安宝坻分局经进一步侦查,确认其App内共含有淫秽视频、小说2300余件,以及单某某通过互联网传播并以此获利的犯罪事实。4月3日,公安机关将单某某抓获,其对所涉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三、芦汉打车平台被破坏案
2018年12月,我市宁河区“AA芦汉打车”网络平台连续十余天在打车高峰时段受到DDOS、CC、MEMC攻击,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公安宁河分局历时2个月侦查,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郁某某(男,50岁,江苏省人)抓获。经查,郁某某经营一个出行平台。为打击竞争对手,郁某某寻找多名黑客对“AA芦汉打车”网络平台实施网络攻击,导致该平台每天至少4个小时不能正常运行。目前,郁某某及参与实施黑客攻击的另3名犯罪嫌疑人刘某瑞(男,21岁,天津市人)、徐某钦(男,23岁,云南省人)、李某财(男,31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四、韦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18年9月,我市西青区某网吧经营者发现网管崔某利用破解软件对后台充值数据进行删除,以此手段侵吞营业款,涉嫌作案200余起。案发后,办案民警根据崔某交代的线索,经数月侦查,分赴浙江、广州等地,将向崔某兜售破解软件的湖南籍人员刘某(男,26岁)、罗某(男,24岁)抓获。2019年初,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软件制作者广西人韦某某(男,25岁)抓获。经查,韦某某曾当过网吧网管。几年前,“自学成才”的韦某某就研制一款软件破解自己所服务网吧的计费系统并侵吞营业款。自2016年,他将软件出售给各地对此“有兴趣”的网吧网管,获利高达数十万元,购买者涉及全国13个省区市。为彻底铲除整个利益链条,2019年2月,办案民警兵分几路,将17名购买此软件并利用担任网管便利条件侵吞网吧账款的犯罪嫌疑人抓获。截至目前,此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五、“百思网络”公司诈骗案
2018年底,我市津南区居民王某报案称,在玩网络游戏“梦入凡情”时被一女性网友诈骗49000元。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是一个以网络游戏为平台,虚拟女性身份在游戏聊天室内寻找男性玩家,进而以游戏充值、网恋等名目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主要成员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某(男,27岁,辽宁省人)、部门负责人杨某某(男,23岁,辽宁省人)。自2018年8月份以来,刘、杨二人组织该公司“员工”已对全国各地200余人实施诈骗,诈骗所得超500余万元。2019年4月2日,公安机关抓获该犯罪团伙49名成员。现场查获涉案资金30万元,冻结银行账户涉案资金505630.31元。目前,3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1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作者 樊晓慧 摄影 赵军)
来源:天津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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