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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国首例电商企业诉刷单平台案宣判

美丽啪被判赔偿200万元企业期待法律露出牙齿

2019年06月18日08:25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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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去年以来全国首例电商企业诉刷单平台案宣判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后,全国首例电商企业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宣判。

被告杭州美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名公司)在其开发的平台美丽啪上组织刷单的行为,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构成对淘宝网的不正当竞争,判处其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200万元,并在淘宝网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长期以来,刷单、炒信都是整个互联网黑灰产业的一个分支,这种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而且扰乱整个网购环境,通过法律武器给予刷单平台/行为一定的警示,无疑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有着深远影响。

按照美丽啪的宣传,美丽啪是全国领先的免费试用平台,试客首选的免费试用网站,美丽啪试用平台每天为试客提供海量最优质的试用产品,所有试用品一律免费。美丽啪,通过精确人群标签给商家推荐最适合试客,从而有效优化店铺数据、权重、销量,通过口碑宣传产品及品牌。

不过,这个名义上的“免费使用平台”,被阿里发现在实质上组织商家开展刷单炒信。2018年7月,在阿里巴巴的协助和配合下,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平台进行了查处,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8年10月,阿里向美丽啪展开民事诉讼追责和维权。阿里在诉状中称,美丽啪平台组织商家进行刷单炒信,对真实消费者形成的评价数据构成了严重污染,破坏了原告构建的评价体系,对使用评价数据进行购买的消费者构成了严重误导,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美丽啪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干扰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帮助不诚信商家炒信,不但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利益,亦破坏了淘宝努力营造的公平、透明、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从而损害淘宝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其行为构成对淘宝的不正当竞争。最终,一审判决被告美名公司赔偿淘宝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00万元,并在生效三十日内在淘宝网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文规定“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标志着国家已经形成治理刷单行为的法律治理体系。此案正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电商企业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

“刷单炒信,破坏的是整体的营商环境,污染的是数字经济的根基。”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说。

早在2017年,阿里巴巴就起诉过刷单平台并胜诉。阿里当时起诉的刷单平台为傻推网,商家在此平台上发布刷单任务,“刷手”接单并提供服务,在此过程中,商家支付给“刷手”费用的20%,作为佣金被傻推网收入囊中。此外,长期有刷单需求的商家可以“入会”,会费有268元/月和1980元/年两种选择,佣金和会费是该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一年多来,公司负责人通过该途径获利36万元,其余刷手合计获利超180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傻推网组织刷单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影响到淘宝、天猫两大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从而破坏原告努力营造的公平、透明、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院一审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2万元。被告未提出上诉。

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说,对于严重扰乱营商环境的刷单行为,阿里将继续不遗余力地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打击,并坚持通过民事追偿,期待法律露出牙齿,让刷单者倾家荡产,不敢刷、不再刷。

张译文提醒,“商家应当诚信经营,刷单行为一经发现,平台不仅会清除所有炒信的记录和用户评价,还会针对涉嫌炒作信用的店铺和商品,视行为严重程度给予扣分、搜索降权甚至关闭店铺的处理。”(记者 张维)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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