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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亩违规使用的农用地恢复原状

江苏苏州:携手多部门保护国土资源 3年办理11起农用地违规使用案

卢志坚 张安娜
2019年06月30日08:39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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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1日,苏州市检察院、相城区检察院干警来到休闲垂钓场,清点违章建筑。虞开明摄

  今年2月26日,苏州市检察院、相城区检察院干警来到休闲垂钓场,关注违建拆迁工程进展。虞开明摄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何俊强收到了某垂钓场拆迁负责人的一条微信:“已经拆掉24栋别墅,只剩2栋!”6月27日,何俊强再次来到现场,查看拆迁进展。历经两年的公益诉讼工作,困扰当地多部门的“钉子户”拆迁工作终于胜利在望。

  近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在国土资源保护领域频频发力,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扎实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3年来共办理农用地违规使用案件11件,保护国有土地面积445亩,相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就是其中一起在农用地上违法建造别墅群的案件。

  把诉前程序“都走一遍”

  这家垂钓场曾是当地钓鱼爱好者的乐园,属于相城区农业生态产业园,周边有植物花卉园等旅游景区,环境优美。

  2004年,章某将该垂钓场租下用于水产养殖。2008年,章某等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填埋部分鱼塘,并私自在垂钓场土地上建设房屋和绿化,一幢幢钢结构简易别墅在鱼塘上拔地而起,短短几年就多达26栋。这些别墅非法占地40.62亩,其中农用地37.51亩。

  这个大型违章搭建行为很快被当地国土部门发现。2008年12月,原苏州市国土局相城分局(后经国土资源机构与规划机构合并,现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城分局)责令该垂钓场立即停止违章建筑行为,但并未作出行政处罚;2009年7月,原苏州市规划局对该垂钓场作出临时保留使用2年,但规划建设需要时必须立即自行无偿拆除,及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2009年3月起,相城区农业生态示范园区管委会先后向该垂钓场下发10次停工及整改通知……然而收效甚微。

  2017年夏天,走访社区的检察人员了解到该垂钓场违规用地线索,并将线索及时移送苏州市检察院。该院高度关注此事,两级院随即成立办案组,依照“上下联动,分工配合,协力调查”的方针,迅速展开实地走访勘察,分别派人走访国土、规划、城管等多部门开展调查取证。“这么明目张胆的违建,为何多年都未能拆除?”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后,苏州市检察院分两次依法约谈相关部门,督促开展联动整治。

  同时,苏州市检察机关先后向原市规划局、原市规划局相城分局、原市国土局相城分局等5个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上述单位责令该垂钓场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或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或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方振介绍,该院总结出“公益调查、走访约谈、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四步走方案,“在这个案件中完成前三项,把诉前程序都走了一遍,在提起公益诉讼之前有力推动了事件解决。”

  最终,章某被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批准逮捕,在区政府协调下,违章建筑房屋启动强制拆除程序,迄今已拆除24栋。

  多部门协作,让强制执行出实效

  景湖园是毗邻太湖园博园的知名农家乐,装修古朴,能够满足游客餐饮住宿垂钓赏景等众多需求,在知名旅游网站和本地生活信息平台上好评颇多。然而,这块占地颇广的农家乐却是违章建筑。

  2010年,吴中区临湖镇东吴村把村里70亩农用地租给他人建农庄,承租人于该地块开展违法建设,侵占农用地2.9亩。在土地巡查中,国土部门发现了违法建设情况,迅速逐层上报。2011年1月20日,原苏州市国土局对该地块的违法使用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限其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011年4月12日,在屡次回访均未发现农庄有拆除迹象后,原苏州市国土局向吴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拆除。然而,因种种原因,强制拆除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随着太湖园博园的开幕,民宿业务全面开展起来,景湖园农庄非但没有因违规用地受到影响,业务规模反而越来越大,甚至还将非法建设面积扩充到了10亩。

  该线索被吴中区检察院获悉后,检察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向原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吴中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这份建议,也解决了困扰国土部门整整7年的疑难问题:同一事由不能再次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症结正在此,我们一时也想不到处理办法。”

  在了解到国土部门的顾虑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迅速沟通。“之前的申请必须设法启动,否则这个事交代不过去。”“要拆就得拆完,大棚房整治行动正好是个契机。”“能否用对新增违法行为的整治来激活失效的申请?”

  多部门的紧密协调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吴中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吴中区检察院主动担当,向两级国土部门及临湖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针对农庄新增违建面积,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在该农用地上的非法建筑,或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土地违法状态,以此来“触发”新一轮强制执行。

  最终,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执行程序重新启动,今年4月,新增违章和遗留违章建筑被全部拆除,农用地恢复原貌。

  支持起诉,解决困扰村镇多年难题

  今年6月中旬,虎丘区检察院检察官赵如滨来到浒关镇牌楼村回访,村主任告诉他,养猪场留下的污染情况基本都整治完毕,“黄梅天”都没气味了,“老百姓说幸亏村里找了检察院。”

  两年前的夏天,赵如滨接到了浒关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的来电。原来,对方在多方了解后,决定找检察机关来支持一个民事诉讼案件,以彻底解决困扰该镇牌楼村多年的难题。

  这个难题来自一个占地10亩的养猪场。在调查中,当地居民告诉赵如滨,这个养猪场已经开了二十多年,饲养了几百头生猪,猪场臭气熏天,一到夏天更是难以忍受,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原来,2003年,牌楼村经济合作社和许某签下了7年租约,约定将10亩土地租给她使用,并于2010年续签了两年。到2012年,随着生猪数量不断增大,周围环境被严重影响,居民多次投诉,牌楼村向许某提出中止租赁关系,不再续约。但此后的几年,没有租约并没有影响许某发展养殖,猪场饲养规模越来越大。

  直至2016年夏天,忍无可忍的牌楼村村委会联系了环保、公安等部门,就养猪场清退原因向许某作了说明,并部署了具体清退工作。相关部门认为,养殖场的养殖条件不符合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水污染防治法,且无法整改,许某只好承诺在2017年4月前完成猪场清理工作。按理说,纠纷到这里就该结束了。然而村委会发现,2017年6月,养猪场还没有任何搬迁的动静。

  村委会向镇里救助,浒关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便想到了常来开展工作的检察机关,于是请求检察机关支持牌楼村经济合作社起诉。

  虎丘区检察院经过调查研判,认为根据江苏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牌楼村的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应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这个案件是检察机关保护农用地、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典型案件。“应当支持起诉!”赵如滨对那场讨论会印象深刻,他说:“当时院领导在会上特别强调,这个案件不能一诉了之,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和释法说理工作必须要跟上,把不稳定因素减到最少。”

  案件在2017年底判决,村里的诉讼请求被支持,法院判决要求许某补齐土地使用费,并拆除养猪场,退还土地。判决生效后,赵如滨和村镇工作人员一同上门开展释法说理,并在村中驻守一周,全程参与执行工作,“第一次见到这么大型的牲畜迁移现场,很多老百姓围观期盼,我们的工作很有价值!”最终,在检察机关和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1109头生猪被清栏,集体土地被依法返还。

  “苏州是鱼米之乡,保护农用地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们将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创新工作方式,合力保护国土资源的力度必然只增不减。”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说。

(责编:牛镛、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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