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赌场从内地吸万亿赌资 是时候“合作缉赌”了
只需要在手机或电脑上登录,就可以看到境外赌场的实况直播,轻点筹码即可远程下注,筹码最低1000元;APP界面支持普通话、粤语、东北话,人民币是赌场里的“硬通货”,一年的投注金额是彩票收入的2倍——昨天,有媒体起底“亚洲新赌王”周焯华控制的“太阳城网络赌博平台”,揭开了这朵网络赌博“最大罂粟花”诱惑而危险的面目。
据报道,“太阳城网络赌博平台”的赌场和网络服务器均设在境外,会员估算有数十万人之众。而来自内地的参赌者更是遍布各个省份,规模和人数持续扩大。该平台近期平均每月来自中国内地的投注金额高达1000亿元以上,一年的投注额在万亿元以上,这个数字相当于2018年中国彩票总收入的近两倍。许多人因此而倾家荡产,而且造成大量的资金外流。
赌博的危害众所周知,它不仅会使人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性和投机心理,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而且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包括引发其他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鉴于此,我国对该类犯罪历来都秉持严厉打击的刑事政策。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可以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进行定罪处罚。
实际上,201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实施、参与赌博都是犯罪行为。
如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等等。
内地居民通过网络电话或者在线投注的方式参与到境外的赌局当中,且赌资可以通过内地银行转账的方式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足以认定是赌博犯罪的危害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中国司法机关拥有相应的管辖权。
然而问题是,中国刑法虽然拥有一定管辖权,实际上难于落实。一方面,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国家一般均不允许别国的刑事司法人员进入本国领域内进行调查取证和缉拿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由于利益因素的影响,各个国家对赌博行为的认识与法律规定等有很大差异,对赌博、开设赌场等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的主观意愿也不相同。
这样一来,面对赌博、开设赌场等传统犯罪行为的跨国化,单靠一国之力难以有效应对。不过,总体上看,赌博活动的社会危害在大多数国家还是能够被认识到的,这正是不同国家加强合作打击这类犯罪的基础。中国与菲律宾在2017年、2018年都曾有过协作办案的经历。面对“太阳城”这朵有毒的“罂粟花”,中菲柬等国之间不妨采取更积极、更常态化的合作方式,扩大司法协助,尽快将其连根铲除。
当然,内地也要加强内部监管,尤其是完善金融领域资金流通和支付方式的监管,加强与反洗钱等其他相关犯罪的协同治理。此外,还要构建更为积极有效的追逃制度,打出组合拳,以遏制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活动。(金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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