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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猫”为何不抓“老鼠”?

2019年07月10日08:49 |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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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这只“猫”为何不抓“老鼠”?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查处一起非法采砂乱象背后的失职失责案件,成为当地群众热议的话题。砂石资源监管者和非法采砂者之间原本是“猫”和“老鼠”的关系,但衢江的这只“猫”为什么不抓“老鼠”?

案发地衢江区樟潭街道前程村,砂石资源丰富,夜间盗采乱采砂石现象猖獗。2017年以来,衢江区资源规划分局(原衢江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开展非法采砂执法行动100余次,但立案数仅7起,其中又有3起案件仅出具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结果不了了之。

有案不立,背后有什么样的猫腻?很快,衢江区资源规划分局工作人员违规接受盗砂人员吃请等事实浮出水面。原来,为保“生意”长久,盗砂人员方某等人通过前程村支委林小龙辗转结识他的老同学——衢江区资源规划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罗旭霞。2017年、2018年期间,方某等人多次想方设法设席宴请罗旭霞,并赠送价值数千元的香烟等物。接受过吃请的还有衢江区砂石资源管理办公室执法科科长郑节元、综合科科长周小明,前程村党支部书记方革庆等人。

感情“联络”上了,执法的尺度就松了。2017年上半年,方某、汪某等人的非法采砂案件,立案一年后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又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11万余元罚款无法执行到位。2018年12月4日深夜,方某的一辆满载砂石的车辆被樟潭街道工作人员拦截,罗旭霞和郑节元竟默许盗砂人员卸掉砂石,放行车辆。

下属有如此行径,分管领导难道不知情?调查得知,作为分管领导的衢江区资源规划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宏光甘当“堂上木偶”,几乎不主动参与现场督查,对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不力,对罗旭霞有案不查有证不取等问题不纠正不处理。事发后,陈宏光才后悔莫及。

今年7月,经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宏光党内警告处分、罗旭霞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郑节元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周小明党内警告处分、方革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小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罗旭霞政务撤职处分,解除执法监察大队编外人员吴云鹏劳动合同。(通讯员 颜新文 罗忠礼 记者 丁珊)

(责编:贺鑫城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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