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携手12家社会组织开展公益保护
“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举办公益诉讼座谈会,把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聚集在一起,构建起沟通桥梁,有助于激发大家开展公益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秘书长徐杰立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他建议汇集各类公益保护力量,使检察机关成为公益保护领域的一面旗帜。
日前,北京市检察院邀请12家社会组织代表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共商公益保护。会议邀请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等12家活跃在公益保护一线、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开展公益保护工作积极且富有成效的社会组织,涵盖了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专业领域,其中6家曾在全国多地法院提起过民事公益诉讼。
“我们的思路就是三句话,一是实现线索移送,二是提供专业支持,三是做好诉讼衔接。”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于静告诉记者,公益诉讼的“检察思路”就是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双方对各自收集和发现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加强沟通与共享;双方基于各自专业领域为对方提供必要支持,检察机关可就相关法律问题为社会组织提供建议,社会组织可就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以专业咨询、专家论证等方式提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程序,并及时通过联络机制告知相关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反馈的拟起诉或已诉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将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
“我建议建立公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定期交流。”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成功告诉记者,他希望能够设置信息员岗位,保持沟通协作顺畅。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焦慧强告诉记者,检察机关是保护公益的“国家队”,社会组织是保护公益的“社会队”。在探索公益保护范围方面,许多公益组织已经进行了有益实践,可以在安全生产、互联网、文化领域等多做探索和尝试,为检察机关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提供借鉴。(记者 杨永浩 通讯员 王双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